索引号 | 01526036-6/20240816-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交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8-16 13:06:49 |
文号 | 浏览量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腾冲大队,各道路运输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腾冲市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互信互认和共享共用,深化道路运输行业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推动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拓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关业务网上办理服务范围,在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实现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等“跨省通办”业务全覆盖,依托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等提供“亮证亮码”、扫码核验等服务,实现电子证照跨区域互信互认。2024年5月起全面启动使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10月1日前生成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不少于7500张。
二、任务分配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工作由各道路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政务窗口负责进行。
(一)各道路运输企业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将全面提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办理服务、实现“跨省通办”业务全覆盖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结合企业实际,进行推广,2024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所属企业的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向腾冲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格式见附件:1 ),今后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在企业管理中积极推广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在车辆年审、驾驶员诚信考核、继续教育等业务办理办结后及时更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责任部门:各道路运输企业,督促和指导部门: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综合运输股,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前)
(二)交通运输政务窗口
2024年5月起,交通运输政务窗口要在办理道路运输业务时全面启动使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于每月月底将当月办理情况汇总报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格式见附件:2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政务窗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办理流程
详细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持续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宣传推广,做好政策引导、业务办理培训等,及时解答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有关电子证照咨询,提供窗口“帮办”、“代办”服务,不断提高电子证照申领和业务办理便捷度,全面提升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制证率。
(二)强化应用。综合运输股要持续拓展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服务范围和深度,挖掘应用场景,结合客运进出站、货运物流服务、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核验等,推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亮证亮码"、扫码核验等服务应用,将电子证照广泛应用于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车辆维修保养、交通信用评价等行业管理与服务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腾冲大队要提前做好执法设备衔接工作,在综合执法中积极推进电子证照扫码核验、证照数据回传等执法应用,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跨区域互信互认,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强化总结。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要总结提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办理使用推广的积极做法和工作成效,2024年11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自2024年5月起,每月1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格式见附件:2),报送股室: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附件:1.各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生成/更新量预期目标
2.腾冲市 月全面提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办理使用服务工作进展情况
3.电子证照申领流程
腾冲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