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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6-6/20250226-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交运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1-03 12: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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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企业、工程指挥部、项目部

现将腾冲市交通运输系统2025年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腾冲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腾冲市交通运输系统2025春运及春节假期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

排查整治专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对2025年春运及春节假期安排部署,切实保障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可控。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云交安监便〔2024〕95号)及《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破除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保交安监便〔2024〕32号)文件要求和部、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对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排查整治交通系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坚决防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可控,为群众平安出行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时间和任务安排

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2月22日。

(一)2024年12月31日前,细化工作方案。

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领域、本企业春运及春节假期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明确责任人,细化落实举措,对专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二)2025年1月1日—1月14日春运前,各有关股(室)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并对企业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1.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各有关企业要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自检自查。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三年行动”的要求,带队开展排查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工作,完善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逐一明确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全员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台账

2.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强化重大风险隐患整治。企业要对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人员责任,密切跟踪重大风险动态变化情况,做到措施严实、风险可控,要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逐一销号、闭环管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突出重点企业,积极开展督查帮扶。各有关股(室)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组织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抽查,对存在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的企业,特别是对基础差、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进行督促帮扶,摸清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4.完善台账管理工作,压实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各有关股(室)要结合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汇总形成重大风险隐患清单,建立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对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开展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并将重大风险隐患清单报我局安全监督股。

(三)2025年1月15日至2月22日春运、春节期间,开展检查督导帮扶。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有关股(室)要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督导检查,深入企业、直奔现场,精准、及时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我局将成立督导组,赴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效不高、工作开展不力、事故或险情多发、春运综合保障压力大、自然灾害影响严重、安全基础薄弱的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现场督导,确保工作实效。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

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营、交通工程建设、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安全管理等重点方面,聚焦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和有影响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重点抓好以下事项的排查整治:

(一)道路运输

1.省际客运班车(特别是800公里以上客运班车)、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重型载货汽车等车辆碰撞风险;

2.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企业动态监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风险;

3.乘客携带违禁物品乘车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风险;

4.旅游包车违规运营、客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5.从业人员、车辆等不符合相关许可条件等风险;

6.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特别是燃气、锂电池等违法运输,常压罐车未经检验合格“跑冒滴漏”,未规范使用电子运单等风险;

7.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风险;

8.城市公共汽电车火灾风险、车站大客流踩踏风险;

9.道路运输车辆通行跨江桥梁、临崖临水路段等安全风险;

10.道路运输车辆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状况下的维护保养及应急处置不到位风险;

11.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身体健康以及心理健康疏导不到位等风险,行车组织与客流组织衔接等情况。

(责任领导:张昌位副局长,责任部门:综合运输股)

(二)水路运输

12.客(渡)船消防安全和超员、超核定抗风等级航行;

13.赶街渡、学生渡等船舶非法载客风险;

14.渡口(码头)旅客非法夹带或谎报、瞒报危险货物风险;

15.重点检查排查渡口(码头)依规落实实名制要求查验旅客实名身份情况。

(责任领导:明江副局长,责任部门:海事航务股)

(三)公路运营

16.桥梁、隧道、高填方、高边坡、沿江河水库路基的风险隐患;

17.公路连续长陡下坡、临崖临水交安设施的风险隐患;

18.特长隧道交安系统的建设情况、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对机制建立情况;

19.公路路面的沉降、坑塘等病害;

20.严查严控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的风险。

    (责任领导:明江副局长、李自光副局长、张昌位副局长,责任部门:公路管理股、腾冲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安全监督股

(四)交通工程建设

21.桥梁上部结构、桥墩(柱、塔)、隧道掌子面、沉井围堰、深基坑、高边坡、大型临时设施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垮塌、人员坠落等风险;

22.春节后人员返岗或新进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技术交底不到位风险;

23.违规动火作业、违规使用火源引发森林火灾风险;

24.重点检查排查工程施工驻地防范火灾、桥隧施工安全、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措施落实;

25.严控路面施工车辆致伤害的风险。

    (责任领导:李自光副局长、李根助副局长,责任部门:综合建设股、综合规划股)

(五)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风险防范

26.运输工具、交通基础设施、施工驻地等防抗冰冻雨雪、寒潮大风、地震灾害等极端自然灾害措施落实情况;

27.做好冬季低温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

28.做好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队伍和装备阈值以及应急物资装备的维护保养;

29.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部门:各有关股室)

(六)安全管理

30.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定和实施情况;

31.针对春运、春节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

32.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春运、春节假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大风险隐患分级管控情况;

33.落实春运、春节假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情况。

(责任领导:张昌位副局长、明江副局长,责任部门:综合运输股、安全监督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推动、督导,强化调度指导,落实保障措施,持续优化工作机制,狠抓整治行动工作质效,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各有关部门、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监管 保安全 优服务”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等重点任务,结合“春运”实际,突出大载客量交通工具、大客流量场站、大交通量路段航段以及人员密集施工驻地等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重大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三)按时报送信息。有关部门、企业要按时上报重大风险隐患相关材料。一是根据《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报送的通知》要求,及时填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二是各有关企业要按原渠道和报送要求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填报重大风险季报。三是请各有关部门、企业于1月13日和2月22日前分阶段将本部门、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及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内容)报安全监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