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20241204-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12-04 09:20:47 |
文号 | 浏览量 |
腾林草发〔2024〕145号
各乡镇(街道),局属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挂钩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挂钩方案
为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格落实林草系统行业管理责任,进一步压实责任体系,着力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火源管控不力”和“人民防线筑不牢”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防火单位严格将防火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结合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挂钩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林草系统森林草原防火行业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各防火单位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措施,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切实加大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加强入山登记工作,加强护林员、草管员的管理,加强巡山护林、监测预报工作,严格落实重点区域重点景区景点的防火责任,强化早期火情处置工作,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二、挂钩分组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马加波主要督促、指导全面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具体挂钩到乡镇(街道),分组情况为:
第一组:
组 长: 黄永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挂钩部门: 森林和草原防火股、森林和草原火灾监测中心、国有林场管理站、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股。
挂钩负责明光镇、界头镇、曲石镇、芒棒镇、明光国有林场、高黎贡山管护局腾冲分局自治管护站、大塘管护站、界头管护站、曲石管护站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第二组:
组 长:寸德先 党组成员、副局长
挂钩部门: 基层党建办、局办公室、生态修复保护股、规划财务股、人事股、草原监督管理所、生态修复站、工会。
挂钩负责猴桥镇、中和镇、荷花镇、和顺镇、腾越街道、苏江国有林场、古永国有林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第三组:
组 长:高明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挂钩部门: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森林资源管理股、森林资源管理站、林长制办公室、林业和草原资源核查中心。
挂钩负责滇滩镇、固东镇、马站乡、西源街道、北海镇、北海湿地管护局、大河国有林场、林草技术推广站、来凤山管理所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第四组:
组 长:余章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挂钩部门:野生动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地热火山风景自然公园管理中心、创森办、草原和湿地管理股。
挂钩负责清水镇、五合乡、蒲川乡、团田乡、新华乡、沙坝国有林场、高黎贡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整顶管护站、大蒿坪管护站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三、工作任务
各挂钩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一)督促预防和责任落实工作。督促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林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市、乡、村、护林员(草管员)”四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划分林区草场管护区域,落实管护责任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责任体系,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责任履行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督促加强火源管控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加强火源管控工作情况,是否把入山登记工作作为管住野外火源入山的第一道防线,是否在重点林区、林火多发、易发区设立防火检查站,是否增加防火检查站的设立,增加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严把入山路口、严查进山人员、管死野外火源。
(三)督促宣传和群防群治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式上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拓展宣传渠道,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推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进农户等活动,提高宣传覆盖面,有针对性开展好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宣传效果,形成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良好氛围,筑牢全民防线。
(四)督促重点人员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加大精神病人、中小学生等监护人管理,落实好监护责任工作情况,是否认真梳理清查辖区内无监护人的精神病人或盲流人员,对发现情况进行妥善安置,并做好老年人及外出返乡人员防火宣传教育。
(五)督促重点区域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加强对城镇面山、边境一线等重点区域防火隐患点的排查,严防死守,加强对涉林草景区公司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防灭火宣传工作,督促每个景区公司必须成立不少于20人的应急扑火队,并配备必要的防灭火工具。
(六)督促值班值守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各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落实“热点核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信息归口上报”制度。
(七)督促早期火情处置准备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防火单位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情的组织准备,组建好早期火情处置队伍力量,切实开展好防扑火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放在首位,树立“扑小火就是防大灾”的理念,切实建立火情早期处置的有效机制和工作规范,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结合辖区特点和实际,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
(二)各挂钩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防火工作措施不到位,火情火灾多发的单位,按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工作中存在渎职失职行为的移交纪委监委。
(三)各挂钩组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