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3-1/20260527-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水务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6-05-27 16:27:09 |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于2026年3月9日向本机关提出腾冲市猴桥口岸联检大楼至中缅友谊隧道口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3月9日依法受理。
本机关于2026年3月13日组织专家对该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认为云南万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评审。
你单位随后报送了修改完成的《腾冲市猴桥口岸联检大楼至中缅友谊隧道口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腾冲市猴桥口岸联检大楼至中缅友谊隧道口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并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腾冲市猴桥口岸联检大楼至中缅友谊隧道口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腾冲市水务局
2026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