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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20-0/20240831-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8-31 09:53:07
文号 腾民政发〔2024〕50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民政
腾冲市民政局 腾冲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腾冲市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街道):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结合腾冲实际,制定了《腾冲市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明确了目标任务、项目实施内容和标准等,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腾冲市民政局                           腾冲市财政局

                                                          2024831

  (此件公开发布)


腾冲市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民政局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保民政通202427)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完善腾冲市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补贴、市场运作等方式,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促进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目标任务

(一)项目试点范围:腾越街道、西源街道、清水镇、北海镇、曲石镇、固东镇、中和镇、荷花镇。

(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居家主要活动区域和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此前已进行相关改造并具备相应功能的不重复改造20256月底前,全市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00张。

(三)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护理、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20256月底前,全市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380人次(一个周期内1名服务对象上门服务不低于30次)。

三、服务对象

具有腾冲市户籍且长期居住原则上6个月以上在腾冲市行政区域内,个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

1. 经济困难老年人具体包括:

1)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老年人;

4)低收入家庭等。

2.失能、部分失能是指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标准确定的轻度失能及以上,须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认定。

四、服务提供主体

(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主体准入条件

1. 依法设立、具备相应资质的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家装、通讯、科技类企业;

2. 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3. 具备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相应设施设备安装和智能设备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接入能力,及响应试点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派单能力。

(二)居家上门服务主体准入条件

1. 依法设立或备案、具有养老服务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企业等;

2. 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3. 能够按照相关服务标准配备有养老护理、康复服务或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能满足所在区域服务需求。

五、服务内容

(一)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根据服务对象失能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情况并结合其意愿,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和老年用品配备可参考附件2)。此前已进行相关改造并具备相应功能的不重复改造。建设的家庭养老床位应能有效改善居家环境,实现远程监测和动态管理,响应服务需求,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护、基础护理、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服务内容可参考附件3)。项目周期内,应为每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不少于30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项目实施标准

(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助标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助每张不超过5000元。已实施民政部门适老化改造的家庭,不再进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同一住址有2名或以上老年人建床的,对共同使用的适老化与智能化设施设备不进行重复资助。

(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助标准。根据服务对象能力评估情况,评估为重度失能老年人的,每人补助不超过3900元;评估为中度失能老年人的,每人补助不超过3000元;评估为轻度失能老年人的,每人补助不超过2400(同一天多次上门的只计1次,每次服务不低于1小时,低于1小时不计服务次数

、时间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8—9月)

1. 动员部署。制定《腾冲市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组织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明确项目实施的范围、对象。(2024820日前)

2. 筛查对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情况开展摸底,调查老年人身体状况、建床和接受服务意愿,按不少于1:1.2的比例进行初筛,完成老年人床位建设和上门服务申请(填写附件4)。(2024820日前)

3. 确定对象。评估中标单位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对初筛对象进行逐户(人)的能力评估、服务需求和床位建设需求调查,形成一户(人)一档案,市民政局根据评估报告,与服务对象签订建床和服务协议。(2024920日前)

4. 制定清单。结合保山市民政局制定的家庭床位建设和上门服务价格清单,制定招标计价清单。(2024930日前)

(二)实施阶段(202410—20256月)

1. 招标采购。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聘请第三方对家庭床位建设、上门服务和服务监理开展招投标,签定有关合同,明确各方责任义务。(20241031日前)

2. 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完成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老年用品配置,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完善工程档案,相关信息录入金民工程系统。(202411月至20252月)

3.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月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4次,同一天多次上门的只计1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1小时,服务信息录入金民工程系统。(202411月至20255月)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单位被职能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关停,无法继续提供养老服务的,市民政局需及时按规定程序,重新选定服务机构,按时按质完成床位建设工作。因签约的服务对象住院、变更居住地、去世等原因,服务无法开展的,根据合同约定或协商一致后,由市民政局决定解除服务合同,做好相关费用结算,并另选符合条件的对象,继续开展上门服务。

(三)验收阶段(20256—7月底前)

1. 项目初验。市民政局协同市财政局和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初验,验收结果作为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形成初验报告,上报保山市民政局、保山市财政局。(20256月)

2. 核实审计。此项工作由保山市民政局牵头,协同保山市财政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和初验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完善相关工作,完成项目审计和保山市级验收。(20257月)

3. 迎接考核。对照民政部考核细则,查缺补漏,备齐各类台账资料,做好迎接民政部考核验收相关工作。(20257月)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专班,项目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市民政局负责制定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上门服务规范化。

(二)加强资金管理。市财政局要在中央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上门服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截留和滞留补助资金,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审计。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建设标准、扶持政策,提高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的社会知晓率。市民政局积极引导有资质的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老年人以及家属广泛参与,协同提升居家养老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

(四)加强台账管理。市民政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服务对象工作台账,及时将本次项目服务对象工作台账信息录入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板块,并适时更新工作进度,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和任务精准落实规范达标。

(五)加强工作调度。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并根据《保山市2024年居家和社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规定节点向保山市民政局提交任务进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项目情况报告,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


附件:1. 家庭养老床位基本项目参考清单

2.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参考清单

3. 保山市家庭养老床位和上门服务申请表




附件1

家庭养老床位基本项目参考清单

一、适老化改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项目类型

1

地面

改造

防滑处理

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

基础

2

高差处理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

基础

3

改造

门槛移除

移除门槛,便利老年人进出

可选

4

房门拓宽

对卫生间、厨房等空间较窄的门洞进行拓宽,改善通过性,方便轮椅进出

可选

5

下压式门把手改造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和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可选

6

卧室

改造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

基础

7

配置护理床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可选

8

配置防压疮垫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坐垫、靠垫或床垫等

可选

9

如厕

洗浴

设备

改造

安装扶手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包括一字形扶手、U 形扶手、L 形扶手、135°扶手、T 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基础

10

配置淋浴椅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

基础

11

物理

环境

改造

灯源改造

安装自动感应灯,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基础

12

电源插座及开关

改造

根据情况进行高/低位、大面板、夜间指示改造,方便老年人使用

可选

13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

标识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必要时粘贴警示条

可选

二、智能化改造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项目类型

14

网络

连接

设备

WIFI

路由器

保证相关智能设备数据的传送和服务响应

基础(任选其一)

15

无线网卡

16

紧急呼叫设备

紧急呼叫器

安装在床头、卫生间等关键位置,老年人出现危机情况便于一键呼叫

基础

17

生命体征监测设备

智能腕表

动态监测和记录老年人呼吸、心率等参数,发现异常自动提醒

基础

18

安全监控装置

烟雾报警器

安装在居家应急响应位置,用于监测老年人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

基础

19

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

可选

20

溢水报警器

可选

21

视频或语音通话设备

智能监控摄像头

双向实时视频或语音通话,及时准确掌握老人在家实时情况

基础

22

智能感应设备

门磁感应器

装在门或窗等位置,实时监测门窗开闭状态,触发及时报警

可选

23

红外探测器

安装在卧室、客厅等老年人频繁活动区域,探测老年人活动情况

可选

三、老年用品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项目类型

24

老年用品

手杖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5项任选其三

25

轮椅/助行器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

26

放大装置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使用

27

自助进食器具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

助食筷、弯柄勺(叉)、饮水杯(壶)

28

助听器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传导助听器等


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服务项目分为基础项目和可选项目,基础项目是必须配置的项目,可选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个性化配置的项目。适老化改造配置项目(113 项)中的可选项目7项选2项(不可重复选);智能化改造配置项目(1423 项)中的可选项目4项选1项;老年用品配置项目(2428 项)中的可选项目5项选3项(不可重复选)。



附件2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参考清单

类别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生活照料服务

助餐

烹饪服务、协助老年人前往老年助餐点就餐、送餐上门等

助浴

上门助浴或协助前往老年人助浴点进行身体清洁等

助洁

普通助洁包括居家清洁、衣物洗涤、物品整理等。个人助洁包括洗漱、剪发剃须、洗脚剪指甲等

助行

协助行走、陪伴外出、参加活动等

助急

紧急呼叫、紧急转介等

助医

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

基础照护服务

排泄护理

排尿护理、排便护理、排气护理等

护理协助

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康复护理

包括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理疗等

探访关爱服务

远程服务

接受与协助老年人电话呼叫和紧急求助

上门探访

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

健康管理服务

建立健康档案

采集老年人的体检信息、既往疾病史等健康信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预防保健

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营养指导等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

监测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

委托代办服务

代购日常用品

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纸品、果蔬等

代缴日常费用

代缴水、电、暖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

代订代取业务

代订车票、预约车辆,代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等

为申请服务

代为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

精神慰藉服务

亲情陪护

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

情绪疏导

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

心理慰藉

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附件3

保山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上门服务申请表

、区)                                 填表时间:

以下内容由老年人或其亲属代理人填写










家庭

信息

家庭地址

社区 小区

家庭类型

分散特困      城乡低保家庭   低保边缘家庭    低收入

住宅情况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居住类型 自建房 商品房  

£安居房 其他

房屋建成时间:

房产所有人:

家庭人数:

老年人

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半失能

完全失能









家庭成员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是否自愿申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 £

是否接受上门服务

£ £

申请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以下内容由相关审批部门填写

审批意见

意见:


签字

街道乡镇意见:


签字

民政局审批意见:


签字

1.健康状况评估半失能: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完全失能: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六个自主: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

2.在需求项下面打

注: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服务机构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