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20-0/20240731-00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7-31 09:23:49
文号 腾民政发〔2024〕40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民政
腾冲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腾冲市公办养老机构“1+N”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市财政局、人社局,敬老公寓:

为促进全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强化集中供养服务质量,提高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水平,根据保山市有关工作要求,计划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养老机构区域整合,通过1+N”集中供养管理模式,统筹各乡镇敬老院资源,实现机构管理服务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腾冲市公办养老机构1+N”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管理改革工作。



腾冲市民政局

2024731

  (此件公开发布)

腾冲市公办养老机构1+N管理改革

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腾冲市共有公立养老机构14所,养老床位949张,全市有特困人员1797人,其中集中供养210人,特困人员入住养老机构占比为11.7%,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22.12%。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全市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集中供养服务能力,探索“1+N”模式,推进全市公办养老机构资源整合,推动实现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需求,根据2024年民政重点工作要求,结合腾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初步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特困供养对象综合服务能力,增强老年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合理布局城乡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提高机构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效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以“1个中心敬老院+N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为特色的管理体系:1一个中心敬老院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市敬老公寓),负责全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统筹、业务指导等工作。N包括设立5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多种服务模式、开展多元服务内容,推动全市养老工作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分析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情况。一是1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腾冲市金鑫康养服务中心,位于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内设床位400张(投入使用200张,均为护理型床位),建筑面积19281.7平方米,现该机构处于停业状态,暂未收住人员。二是1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市敬老公寓)。为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位于腾越街道山源社区,来凤山国家森林公园附近,内设床位250张(全部为护理型床位),建筑面积7154平方米,入住人员201人,入住率80%有工作人员37人。三是13农村敬老院。13农村敬老院均经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分布于13个乡镇,共设床位699张,收住人员42人,入住率6%,有工作人员26人。

(二)推进养老机构“1+N”资源整合。坚持科学规范、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和坚守老人不失管、资产不流失两条底线的条件下,优先保留空间区域优、硬件基础设施较完善、便于空间拓展和提质改造、利于特困供养对象集中和就近就便转移的敬老院。一是以腾冲市敬老公寓为1个中心敬老院。腾冲市敬老公寓自2012年正式建成投入,机构建筑面积、床位数具有一定规模,提供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社会化养老服务,及全市半自理、失能人员的集中照料,可覆盖腾越街道、西源街道、清水镇、北海镇、和顺镇及全市其他乡镇。10年以来未发生院内安全事故,在长期照料半自理、失能人员方面、机构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运营,充分发挥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其他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二是按照南中北区域进行N的整合。南部保留芒棒镇敬老院和蒲川乡中心敬老院。芒棒镇敬老院位于腾冲市东南部,距腾冲市区20.5公里,内设床位40张,有工作人员3人,辖区内回族村寨居多,可覆盖芒棒镇、五合乡。蒲川乡中心敬老院位于腾冲市南部,距腾冲市区36.2 公里,内设床位60张,有工作人员2人,覆盖蒲川乡、新华乡、团田乡。中部:保留中和镇敬老院。该敬老院位于腾冲市西部,距腾冲市区10.5公里,内设床位40张,有工作人员2人,可覆盖中和镇、荷花镇、猴桥镇。北部:保留明光固东腾北中心敬老院。明光镇敬老院位于腾冲市北部,距腾冲市区52公里,内设床位60张,有工作人员3人,可覆盖明光镇、界头镇、曲石镇。固东腾北中心敬老院位于腾冲市北部,距腾冲市区35.9公里,内设床位60张,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2人,可覆盖固东镇、马站乡、滇滩镇。

(三)切实做好资金资产的整合。一是资金的整合。被整合的乡镇敬老院要及时整理和清算敬老院财务账目,结余资金按财政存量资金的相关要求办理。整合结束时,财务资金情况将同步完成,特困供养对象资金实行报账制。二是相关资产的整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规定:严禁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改变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均不得擅自不得改变养老用途。整合后不收住服务对象的乡镇敬老院,优先用于养老服务事业,可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委托给专业社会力量运营,向社会开放;可用于日间照料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上门、助医、助洁、助行、助急、助餐、医疗保健等服务,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设施的最大效益所属乡镇要做好资产登记、妥善管理,涉及改变用途或资产处置的需报市人民政府同意。三是完善服务功能,提高设施的利用率和安全性。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完善设施设备,实施院内绿化、美化、设备提升等提质改造工程,提高服务质量。

二、组织保障

为推进腾冲市公办养老机构“1+N”管理改革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副市长

副组长:刘丹颖 市民政局局长

   员: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建学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瑞宏    市民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瑞宏兼任,各相关单位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合力推进腾冲市公办养老机构“1+N”管理改革工作落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61日至2024731日)

制定完善《腾冲市公办养老机构“1+N”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宣传动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属地乡镇摸清敬老院的工作人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结余资金等基本情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二)清资核产阶段(202481日至2024930日)

相关乡镇全面摸清辖区敬老院资产情况,并产进行清查评估核资,造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明确资产的属性和价值;市民政局财政局加强对资产处置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三)入住准备阶段(202481日至2024915日)

相关乡镇要开展对现有特困人员走访动员风险评估,全面宣传并做好现有在院人员的转移入住思想动员、心理疏导等工作及时配齐、配足生活用品和其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并根据新机构的岗位需求和人员情况,合理安排原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妥善处理好各敬老院聘用人员的进退留转和劳动关系问题。民政局要督促、指导相关乡镇做好老年人的服务衔接工作,确保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娱乐等服务不受影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相关乡镇)

(四)整合后运营阶段段(2024911日至20241030日)

进一步建立健全整合乡镇敬老院的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内部管理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拓展服务内容,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乡镇、单位要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到养老机构改革是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资源分布不均、农村敬老院供过于求、基础服务设施薄弱难题有效举措;是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布局的必由之路,也是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精心组织实施。市民政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相关乡镇、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按照方案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多方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事业,避免出现一停了之一走了之现象,造成资源闲置浪费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供养政策,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升规范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抓实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培养素质高、服务好的人才队伍。

  ()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供养经费落实、管理和管护人员配备、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养老服务机构稳定健康运转市民政局要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和供养责任,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养老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涉及撤并的乡镇结合改革推进情况适时上报工作开展进度并于20241020日前上报资产管理运营计划。联系人:孙玲宗,联系电话:513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