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2-6/20250226-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15:18:10 |
文号 | 浏览量 |
关于认真开展2025年腾冲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驻腾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每年1月是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有形有感有效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经研究,现就开展2025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月
二、活动主题
石榴花开边地红 民族团结心向党
三、活动目的
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紧扣高质量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为重点,通过集中开展民族团结友爱系列活动,全面掀起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热潮,不断推动腾冲大地上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各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腾冲实践新篇章而团结奋斗。
四、重点安排
(一)开展一次主题宣讲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创新载体形式,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百县千乡万村行”宣传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争做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
(二)开展一系列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深化拓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载体和形式,以节日为契机,持续深入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节庆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群众性联谊交流活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不断凝聚“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精神力量。
(三)选树宣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等已有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多领域新增选树一批有影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持续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边境村寨等,广泛挖掘、采访报道先进典型事迹,并积极向中央和省级媒体推荐。
(四)开展一次实地走访慰问。以“迎新春、促团结、共进步”为主要内容,深入民族地区、宗教活动场所,走访看望各民族代表、宗教界人士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为实现美好生活共同团结奋斗。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迅速启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迅速启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
(二)聚焦主题,提升实效。要紧扣主题、围绕重点开展活动,注重挖掘和发现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动人事迹,展现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精神风貌,以“身边人、身边事”传递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共同讲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腾冲故事”。
(三)丰富形式,拓展渠道。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拓展活动渠道,增强活动效果,确保活动月有序、有力、有效地展开,努力形成各方面积极踊跃参与的生动局面。
腾冲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