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40903-0000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9-03 16:41:56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卫健发〔2024〕15号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固东镇中心卫生院,健君医院:
现将《腾冲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件删减后公开)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9日
腾冲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保山市2024年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卫健〔2024〕94号)和《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试行)》(〔2024〕-371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探索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疾控体系改革方向,强化内外监督,实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的创新,试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明显增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能力显著提高,形成可复制的创新成果,为推广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作出重要示范。
二、试点范围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固东镇中心卫生院、健君医院5家医疗机构开展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稳妥推进腾冲市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
(一)成立腾冲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指导建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机制,督导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推进,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成立腾冲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指导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腾冲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深入推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探索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运行管理办法、工作机制、评估标准等适合我市的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提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为全面推行疾控监督员制度作出示范。
(三)设立腾冲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驻点工作组办公室(简称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下设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科,在腾冲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指导组领导下,按照《腾冲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进行管理;定期组织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对医疗机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汇总形成通报。
四、工作内容
(一)疾控监督员派驻
腾冲市5家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派驻人员及名单如下表:
派驻医疗机构 | 专职监督员 | 兼职监督员 |
腾冲市人民医院 | 杨 洁 | 张红萍、屈新娣、杨会芝 |
腾冲市中医医院 | 赵 珍 | 朱云萍、尹映仙 |
腾冲市妇幼保健院 | 汤宗艳 | 赵文永、杨会芝 |
固东镇中心卫生院 | 郭兆盛 | 张红萍、朱云萍 |
健君医院 | 段立敏 | 赵文永、屈新娣 |
(二)监督评估
派驻各医疗机构的专兼职疾控监督员每月按照《腾冲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贯彻落实评估标准(试行)》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及疾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估,问题必须附有照片,并将问题以纸质方式现场反馈检查医疗机构,评估频率可根据问题情况适时调整。
(三)通报
每月评估结束,各医疗机构专兼职监督员撰写工作总结,于每月25日前上报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邮箱,办公室汇总分析存在问题,形成报告上报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市卫生健康局通报至市卫健局监督执法所和各医疗机构。
(四)整改落实
各医疗机构对通报问题进行整改,无法按时完成整改的,医疗机构向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提交情况说明材料申请延期。疾控监督员在下一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监督评估时重点就上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如医疗机构未进行整改落实,且未提交情况说明材料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通过,经腾冲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并将相关情况提交市卫健局监督执法所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五)召开联席会议
由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各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督所)参与,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就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存在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
五、时间安排
试点时间一年(2024年7月—2025年6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计划部署阶段(2024年7月)
2024年7月底前,完成试点方案制定,成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组织机构,确定试点范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8月—2025年5月)
2024年8月底前,完成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的遴选、培训和派驻。
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各机构专兼职疾控监督员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和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督促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 6月)
监督员广泛收集疾控监督员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案例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共性问题等,全面总结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情况。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支持保障。各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我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抽调的疾控监督员试点期间原则上不作调整,疾控监督员任期不得少于1年。医疗机构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与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建立对接机制,为疾控监督员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邀请疾控监督员参加涉及疾病预防控制议题的院长办公会等相关会议,并赋予院内信息查询权限,协助配合疾控监督员开展工作。专兼职疾控监督员所在单位应统筹考虑疾控监督员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评价情况等因素,同等条件下在职务职称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二)加强监督管理。疾控监督员管理办公室加强对疾控监督员管理,严格按照《腾冲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腾冲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工作纪律》《腾冲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监督评估工作记录单》,规范组织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