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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23-5/20240416-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发改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4-16 09: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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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腾冲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腾冲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能源企业:

现将腾冲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416



腾冲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云南省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保山市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市能源行业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针对能源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电力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要任务

推进全市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油气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能源企业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保持重大电力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1强化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各电力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保山市能源领域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等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程序和方法,系统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认真排查整治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导致的安全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风险可控在控,实现电力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保山能源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落实)

2规范电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宣贯解读,规范电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增强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能力,提升排查整改质量,保持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保山能源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落实)

3落实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各电力企业不断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对本单位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针对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作业等关键部位、人员密集型作业场所和工程外包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重大隐患信息,按照安全隐患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抓好整改工作。(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保山能源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落实)

4抓好重大电力安全隐患统计督办。2024年底前,市发展改革局、电力企业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重大电力安全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完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台账。按照重大电力安全隐患信息共享机制的要求,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落实《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关于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电力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市发展改革局及全市电网企业、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企业抓好落实)

(二)巩固提升大电网安全防御体系

5做好电力系统稳定工作。按照新形势下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做好电力系统稳定工作。根据我市电力系统新能源装机不断增加、水电调节性不足的实际情况,加强源网荷储安全共治,不断完善电源结构、构建坚强柔性电网平台、科学安排储能建设,推动220千伏猴桥变、500千伏保东变220千伏接入系统等一批电网项目安全高效建设,夯实电力系统稳定基础,积极构建稳定技术支撑体系。(市发展改革局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6加强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市发改局督促协调地方电网企业开展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和大电网安全风险分析,持续提升系统运行机理分析和安全风险分析的准度和深度,推动安全风险分析从定性向定量转变,形成覆盖全年、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电网运行方式分析机制,为电力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市发改局牵头,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按要求抓好落实)

7做好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进一步发挥全市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班办公室作用,加强电网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有关电力企业落实《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系列文件,强化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管理。有关电力企业强化设备状态管控,加快换流变、套管等重点隐患治理,提升高压、主设备安全可靠性。电力调度机构和发电企业严格落实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相关标准规范,认真做好机组并网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并网机组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条件。(市发展改革局及全市电网、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企业按要求抓好落实)

8加强电力设备质量隐患排查。聚焦配电变压器、电力金具、高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等应用广泛、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设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开展新采购电力设备质量状态和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建立完善设备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电力设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保山能源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落实)

9强化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各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文件要求,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强化结构安全、本体安全,加强态势监测,提升技术防护手段,加强实验室建设,全面提升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水平。(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保山能源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落实)

10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各电力企业要落实《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292号),进一步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体制,结合2023年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督查通报问题和本企业二次系统的薄弱环节,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系统、发电机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等方面安全管理,全面强化电力二次系统运行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治理。(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保山能源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落实)

(三)持续提升水电站及大坝安全管理水平

11深入推进水电站及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云南省水电站及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督促企业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42项重点任务,动态管理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汲取龙陵阿鸠田水电站大坝降级教训,持续加大全市8个装机5万千瓦以上大中型水电站安全监管力度,着力提升水电站及大坝本质安全水平。同时,坝高100米以上的大坝、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大坝要建设在线监控系统,其他大坝实现在线监控功能,全面实现自动化报送,提升大坝安全监测信息管理水平。(保山能源发展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抓好落实)

12做好水电站及大坝安全度汛监管。全市大中型水电站企业汛前开展安全检查,汛中加强带班值班和应急响应,汛后及时恢复治理和总结评估,最大限度减小汛情影响和损失。深刻汲取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公司吉牛水电站水淹厂房和2022年四川甘孜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1·12”较大透水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水电站压力钢管、调压井、球阀、闷头、水轮机顶盖、蜗壳进人门、尾水进人门、水灾报警设施等重要区域及设备设施的检修工作,严格水电站机组检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质量验收,加强设备日常运行巡检、维护,坚决杜绝水淹厂房事故。(保山能源发展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抓好落实)

(四)持续提升新能源安全管理水平

13加强新能源施工安全管理。新能源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和监理等参建单位,要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杜绝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轮毂高度100米以上风电机组,设计环节要加强风机动力性能与风场环境耦合分析,建立健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旁站监理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保山能源公司等新能源项目建设企业按要求落实)

(五)持续提升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水平

14落实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全面管理责任及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各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要深刻汲取近年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全面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和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建立安全互保机制,建立包含各岗位的全员安全责任清单,清晰各级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界面,明确激励约束机制,科学设定考核指标,落实考核管理。(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保山能源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落实)

15落实能源主管部门电力建设属地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168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电力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责任,严厉查处违规开工等行为。(市发展改革局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16加强质量监督工作。健全完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发挥好质量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通报的监督作用。(市发展改革局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六)发挥安全科技支撑作用

17推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电力建设施工、高风险电力生产运行等领域安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推动电力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有序推进流域水电安全和应急平台建设,2025年底前各项功能进一步完善。指导电力企业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加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保山能源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落实)

18加强北斗卫星导航、遥感、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大坝安全领域的应用。加大对大坝安全技术装备研发、试点和推广应用等工作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重点推进土石坝、高陡边坡、滑坡体北斗高精度变形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基于北斗三号短报文的应急通讯技术和设备研发,强震等特殊情况下触发自动化监测研究应用,大坝安全智能管理试点等工作,努力提升大坝安全技术水平。(保山能源发展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市发展改革局做好监督)

19着力强化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科技支撑。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积极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推动电力建设产业工人智能化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电力建设企业、产业工人和在建项目三位一体的动态资源,探索建立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全生命周期职业履约档案的智能化生成系统、流动从业人员的数字信用评估和流动风险管控系统,研究建立全行业流动从业人员统一监管约束机制。(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保山能源公司按要求落实)

(七)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20加强电力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各电力企业2024年底前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2025年底前,完成电力建设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集中培训;严格三外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杜绝安全教育培训走形式、浮于表面的问题。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动画、短片、微课直播、VR感知等科技手段,丰富培训内容和组织开展形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电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做好电力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持续加强电力安全文化建设。(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保山能源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落实)

21加强重点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各能源企业要严格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明确有关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人员整体能力水平。(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保山能源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落实)

22强化作业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班组长安全管理能力,明确班组成员安全职责,全面提升一线员工反违章意识、反违章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规范开展班前、班后会,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强化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全过程安全监护和作业全过程风险管控,严防三违现象的发生,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保山能源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落实)

23提升电力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隐患排查和预判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超大负荷甩负荷等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发挥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能作用,通过组织演练、工作检查、现场调研等形式,提升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水平,于2024年底前完成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发布。电力企业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员工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保山能源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落实)

(八)强化油气管道保护

24做好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油气领域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将安全管理作为油气规划重要内容,推动油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实施,加强管道规划建设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生态红线等统筹协调。压实企业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管道保护部门属地监管协调责任。从规划衔接、占压清理、相遇相交关系处理三个方面,重点加强管道保护重大问题协调。(市发展改革局,中石油昆仑腾冲公司、西南管道保山作业区按要求抓好落实)

25持续开展管道占压清理回头看。在管道占压专项排查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占压清理回头看工作,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区、密闭空间等高风险区域和管道穿跨越区域,以及家畜棚圈、密闭大棚、重物占压等容易复发的占压问题。新建管道要强化投产前验收工作,确保零占压投产。(中石油昆仑腾冲公司、西南管道保山作业区按要求抓好落实)

26加强管道保护制度建设。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督促管道企业全面掌握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情况,与施工方签订管道保护协议,安排专人现场指导、监护,确保施工期间管道零伤害。(中石油昆仑腾冲公司、西南管道保山作业区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九)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27加强规划等环节风险源头治理。各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能源电力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在能源行业规划布局、项目选址等前期环节,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市发展改革局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8建立属地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市发展改革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履行属地安全管理法定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抓细抓实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市发展改革局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9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等行业标准,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自评等,组织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云南电网保山供电局、保山电力腾冲分公司、明光电力公司、保山能源公司、苏帕河水电公司、腊寨水电公司、大平田水电公司按要求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引,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

(二)注重治本攻坚,强化督促检查。市能源能源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不断健全能源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建立健全明察暗访、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持续向基层末梢聚焦发力,确保措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严厉打击惩治电力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用长牙带刺的硬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各单位每半年将本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局。

(三)树立鲜明导向,强化激励引导。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借鉴千万工程经验,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选树推荐一批示范单位和个人并报市能源局,以点带面推动能源电力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整体工作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