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0-5/20240129-0000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团田乡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1-29 19:2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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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乡直及驻团各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团田乡2024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团田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
团田乡2024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及《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定,为切实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团田乡地质灾害现状和气象形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把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确保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突破进展。
二、组织领导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团田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乡党委、政府充分研究,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根 党委书记
刘安平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张 硕 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工作)、武装部长
成 员:康庆忠 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韩永松 安监站负责人
赵兴常 水务站负责人
杨世楼 民政办负责人
革康飞 中心校负责人
彭龙邦 卫生院负责人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自然资源管理所,由张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康庆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灾情上报、组织转移避险、应急物资发放等相关工作,完成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应急救援“一支队伍”
整合全乡现有应急救援力量资源,建立完善“一支队伍管天下”应急救援机制,成立由全乡青壮年业务骨干组成的应急队伍,积极参与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升应急处置工作能效,并督促各村(社区)、各隐患点的监测,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上报乡内地质灾害监测及灾情发生情况。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2024年我乡8个行政村(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4个,其中滑坡隐患点12个,泥石流隐患点2个。除1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外,腾龙桥一级电站、二级电站,花石崖石场、龙抱树采石场,帕允——曼弄乡道沿线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是重点监测防控区域。
1. 1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具体分布情况为:帕允村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为大坪田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下帕允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香菜田地质灾害隐患点、何家寨地质灾害隐患点。曼歧村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响石板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弄玲社区两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为丙满寨子脚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外寨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曼弄社区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为老街子脚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小丙弄社区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为三四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曼哈村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为荒寨园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龙井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燕寺社区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为燕寺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后库社区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为龙塘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小荒田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
2. 重点工程区域
包括腾龙桥一级电站、二级电站,花石崖石场、龙抱树采石场。由于架设大型设备、采石挖矿,对地质构造造成了一定影响,加上边坡开挖、弃土堆放等情况,如遇暴雨或地震,有发生滑坡、泥石流的几率。
3. 帕允——曼弄乡道沿线
由于道路沿线山体大方量开挖,边坡较多,开挖地表尚未板结,汛期雨水冲刷,乡道沿线山体土壤易疏松,易出现滑坡,沿线村寨、民居、交通等存在隐患,属于2024年地质灾害重点监测防控区域。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可能减少因灾损失,乡党委、政府对14个排查出的隐患点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并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管理,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明确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并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排查,及时上报存在的隐患并组织转移。
四、2023年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一)降雨情况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4年腾冲市降水总量接近常年到略偏少,气温接近常年到略偏高;降水季节差异较大,预计冬春季和秋季降水接近常年同期到略偏多,5月雨量偏少,主汛期降水接近常年同期到略偏少;雨季开始期接近常年。各季节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略偏高。综合研判2024年腾冲市属于温度条件较好,降水稍偏少的气候年景,极端气候事件总体呈多发态势。
(二)气象地质灾害预测
1. 地震:腾冲市地处欧亚板块和印度洋板块冲击结合部,境内断裂构造十分发育,岩浆活动剧烈,发生地震的机率和频度较高。团田乡属腾冲市南部地区,受岩浆活动影响,若发生5级以上的强震,则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2. 地质环境:团田乡地质环境较为脆弱,地质灾害隐患众多,地貌多为中高山深切割陡坡地貌,且地表风化严重,易发生地质灾害。前几年,随着山林的大量砍伐,客观上造成植被的破坏,将不断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3.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种。
根据预测结果,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早安排早落实,在地质灾害多发地点应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提前防范工作,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五、重点防范期
根据今年的气候特征及地质灾害发生历史,结合近年来的气候异常情况研究分析,确定团田乡2024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10月。
六、防治目标
认真执行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三查”制度,及时处理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力争实现全年地质灾害“零伤亡”。汛前排查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机制,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准备;汛中巡查要及时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发布指令,及时转移群众,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汛后复查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措施,总结工作经验,规划部署下步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七、防治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共识
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乡自然资源管理所牵头,各村(社区)和相关站所(部门)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责任制,编制好方案、预案,层层明确责任,将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村组和个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紧抓好。
(二)完善制度方案,压实防治责任
各村(社区)要制定周密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一是要明确各灾害点分布情况和防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工作任务,系统周密地部署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要制定各灾害点的紧急避险预案,明确危险范围和威胁对象、出险信号、紧急避险路线、集合地点,落实监测员和责任人的责任,抢险应急队伍的组织实施等。三是要切实扛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村(社区)在汛期每月至少开展3次以上全面细致的险情排查工作,还要根据重大天气情况适时进行排查,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防治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防治措施,并将排查结果和落实措施情况及时报告自然资源管理所,乡党委、政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现场查看,核定险情,指导各村(社区)做好防治工作。各村(社区)要掌握隐患点情况,一旦险情灾情有变化或变化加剧,要及时报告并确定避险抢险措施,该搬迁撤离的必须搬迁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应急能力
采用“线上+线下”的形式,多渠道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及应急避险培训,切实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紧密结合团田乡“三到访”“六点半课堂”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好“妇女互助组”“十户联防群”“火塘会”等平台,进一步开展好宣传教育,充分调动群众力量,切实提高群测群防能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自然资源管理所要组织各村(社区)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告知群众本辖区内的险区及险情灾情报告方式,紧急避险的信号、路线、集合地点等。要通过深入广泛地宣传,使广大群众明白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把广大群众调动起来积极参与防治工作,提高群测群防能力。
(四)加强隐患排查,及时规避风险
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前提,是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最有效的经验总结。对全乡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自然资源管理所要配置监测设备,各村(社区)要落实和督促好监测员,在汛期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做好巡查监测记录。监测员工作职责:一是要在灾害隐患点建立简易观测设施,进行定期观测记录,地裂缝要两侧钉桩做裂距和落距变化观测,泥石流沟要做降雨、沟水水位、泥位和流速观测,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妥善保存记录资料,以便检查和分析研究,判断危险程度。二是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要立即上报情况,根据配备的警报器材和确定的警报信号,发出警报,让群众及时作出反应。三是对每个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隐患点,要有效的避让措施和撤离路线、场所,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迅速安全撤离。对受威胁群众要填写发放避险明白卡,使其明白撤离路线、避灾场所,必要时可进行演练。各隐患点的监测员、各村(社区)必须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排好值班表,确保随时有人值守及通信畅通。在汛期,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如出现险情灾情,有关村(社区)要及时向挂村领导报告。
八、因灾搬迁选址要求
对有险情隐患确实需要搬迁的,有关村(社区)要协调做好搬迁工作,搬迁选址要遵守以下原则:
(一)集中安置搬迁户的宅基地应由乡人民政府及农经站、林业站、自然资源管理所、村镇规划中心等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统一规划。
(二)分散安置户的新选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云南省土地管理规定》的农村建房用地标准,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规定。
二是在新选宅基地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就近搬迁”原则,且符合村(社区)集体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建设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及交通、环保等相关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占或尽量少占林地。
三是符合地质灾害评估与区划成果,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避免形成新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