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6-8/20241220-0001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荷花镇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15:5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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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中心学校,镇直及驻荷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及中小学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抓好今冬明春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创新工作举措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进入防火期后各村要迅速行动,组织对辖区内野外用火行为进行排查,要重点排查在林区烧荒草、烧地埂、烧秸秆、炼山等生产性用火行为;在林区上坟烧香烧纸燃烛、燃放烟花爆竹、乱扔烟头、烧蜂、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行为;在林区内乱拉电线、乱倒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地方,要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要加大对公路沿线道路两侧可燃物的清除力度。对隐患较大的野外可燃物、特别是农地剩余物组织提前烧除和集中烧除,做到11月份尽量烧、12月份集中烧、1月份控制烧。进入高火险期后,林区及林缘100米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农业部门要加强指导,积极推行秸秆堆捂还田技术,有效减少火灾隐患。
近几年来,全市中小学生引发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特别在学生放假期间尤为突出。各村村委会、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和处罚措施,通过案例警示、法律学习等形式,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中小学生人数多、分布广的特点,深入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写一篇森林草原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草原防火黑板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草原防火信,刷一条森林草原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草原防火课”等活动,提高中小学生自身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同时通过中小学生带动家长、带动周边人群。特别是在春节寒假清明节等节日前,要认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主题班会”活动,给每一位学生家长发放一份“清明节文明祭奠倡议书”,以增强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和文明祭奠认识。届时,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
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及中小学校森林草原防火责任
各村、各防火成员要保持清醒的认识,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各村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防火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要围绕“三线““四个责任”“五个关键人”,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林区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山头地块,使责任制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特别要加强村与组、组与户的防火责任落实,把工作落实到最基层,确保责任落实到户。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要求,严格执行责任状,促进责任、人员、措施、经费、指挥“五落实”。
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防火责任制,各中小学校校长是本校的森林草原防火主体责任人,各班主任是本班森林草原防火的主要责任人,各主体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要明确相关责任。中心学校校长与镇长,校长与中心学校校长,班主任与各中小学校长分别签订责任书,各班级学生向班主任做出承诺,层层落实学校森林草原防火责任。
三、切实加强火源管控
近年来,全市95%以上的森林火灾均为人为火源引起,各村要把火源管控作为工作的核心,确保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一是按照3500亩配备1名护林员的标准配足配齐护林员,同时增设防火检查站点,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二是根据《条例》对违规用火的处罚规定,结合村规民约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可执行的处罚条款,明确处罚措施,加大违规用火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违规就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及时曝光。三是严格执行《坟地户主登记制度》、《五种人清理登记制度》、《清明节上坟申报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少年儿童等重点人群,各村要明确监管人员,严加管理。四是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防控措施,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两会、中小学生冬假期间及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等重点时段要重点盯防,增岗设卡,确保不出问题,同时对集镇面山、重点林区等重点部位实行重点防控;发现火情及时按程序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处置防范。
四、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
各村要采取广播、板报、张贴标语、集中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加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力度,要逐户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确保100%覆盖。要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安全宣传和森林防火知识普及活动,组织开展演练,推进防火知识进学校、进家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各村要加强村、组应急(义务)扑火队建设,及时组织开展扑火安全、扑火机具使用及森林防火常识的培训和演练,管好用好队伍。每个村要按标准配齐20—30把二号工具,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各村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细化《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规定,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五、强化监督检查
镇挂钩领导要加强挂钩村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镇直各部门要积极深入挂钩村,参与查找隐患、排查整改、宣传教育等工作;镇督导组要加大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力度,通过督查做到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储备物资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应急响应到位。对排查不彻底、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森林火灾多、损失大、人员伤亡的,将严格按照《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腾冲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腾政发〔2014〕27 号)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发生第一起森林火灾的村,必须向镇党委、政府写出书面说明,同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附件: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荷花镇人民政府
2024 年12 月19日
附件: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森林草原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林木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净化空气、涵养水源、调节气候、防风固沙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使我们赖以生存的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各种种植业、养殖业得以顺利开展。因此,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应成为我们大家共同关心的头等大事。
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我市都不同程度地发生森林火灾、导致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经济受到损失。目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时期,“元旦”、“春节”、寒假等节假日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草原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点时段(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寒假等节假日),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游玩、上坟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上坟烧纸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书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森林草原防火靠大家。森林草原防火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相信,只要大家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与支持,森林火灾就一定会远离我们,腾冲的山水会更秀美!我们的生存环境会更宜人更舒适!我们的各项生产活动、各项事业会开展得更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