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8-8/20240622-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6-22 09:23:40 |
文号 | 浏览量 |
〔2024〕—26
各社区(村)、街道各相关部门:
根据《腾冲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腾冲市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腾越街道2024年义务植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持续增加乡村绿化总量,全面保护乡村绿化成果,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努力建设“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留住乡愁的原则;
(二)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原则;
(四)坚持统筹规划、协同配合的原则。
三、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三)《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
义务植树的决议》;
(四)《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施办法》;
(五)《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
(六)《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开展全民
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
(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
细则》;
(八)《腾冲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九)《腾冲市公路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四、义务植树活动参加人员范围及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凡是居住在街道范围内的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五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每人植树3—5株。
五、时间安排
各社区义务植树活动于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街道各部门义务植树活动预计在7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义务植树尽责形式
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及其他形式等8大类。
七、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形式
(一)街道各部门义务植树活动由林业站牵头组织开展,植树地点:老保腾路旁。
(二)各社区自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适龄人员)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按照要求完成义务植树任务,任务详见附件1。
八、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要结合乡村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及腾冲市公路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要求,自行组织义务植树工作。充分利用6月云南植树月以及与植树相关的重要节日节点,以义务植树主题短信、海报、倡议书、短视频、公益广告、张贴标语等多样的宣传形式,统筹利用好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义务植树的重要意义与法律责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植绿、护绿、爱绿”的绿色文明理念,努力营造社会关注、人人参与、全民行动、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的积极性和尽责率。
(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后,各社区(村)要全面收集整理活动资料、照片等,并于8月30前将义务植树工作总结及腾越街道2024年全民义务植树统计表(附件2)报林业站。
腾冲市人民政府腾越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