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8-8/20241225-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08:5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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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越办发〔2024〕79号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站所):
12月1日全市已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进一步明确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尤其是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全街道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努力减少和降低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决定调整充实腾越街道森林防火指挥所(以下称指挥所)成员,人员名单如下:
所 长:范正雄 办事处主任
副所长:李庆林 纪工委书记
刘定波 基层党建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 华 党工委副书记
杨荣波 党工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段维寅 办事处副主任
汤有孙 办事处副主任
寸 清 办事处副主任
杨树美 办事处副主任
马明东 办事处副主任、腾越派出所所长
尹礼俊 组织委员
范 薇 宣传委员
闫 梅 纪工委副书记
陈于堃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官德斌 司法所所长
王晓萍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邵维尚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许成逵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振斌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余希斌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李宇飞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李继灿 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赵振东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张绍延 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张成平 中心学校校长
各村(社区)总支(支部)书记
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在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由许成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具体业务由岳爱梅负责。
二、创新工作举措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以依法治火为主线,突出火源管控、扑火安全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施户主通知书及责任和任务承诺书入户、学校“五个一”、以案说法、手机短信、警示标语标牌、五彩旗、公益广告等七大宣传工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内容上、做法上要不断创新,充分发挥老年协会、文艺宣传队的积极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强化舆论,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并结合《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草原防火村规民约。各村(社区)要以12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为契机,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清单、签订村(社区)与村(居)民小组、村(居)民小组与户主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充分利用文艺队、广播、标语、会议、墙报、微信、抖音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森林草原防火深入村(社区) 、深入林区、深入学校、深入农户、深入人心。
进入防火期后,村(社区)必须做到逢会必讲,时时宣传。在各重要路口、公路沿线、旅游景区景点书写半永久性标语必须达10幅以上。中心学校要加强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教育,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工程;指挥所办公室及其他相关办公室(中心、站所)要做好巡逻宣传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基层干部、群众、义务扑火队员的防扑火知识培训。各村(社区)、各办公室(中心、站所)一定要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务必使森林草原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加强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依法治火和扑火安全,推动森林草原防火社会化。
(二)疏堵结合,强力推进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执行“5个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各村(社区)要在高火险期前成立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小组,对林草区、林缘100米范围内的违规用火进行严格查处。对发现的违规用火情况决不姑息,对行为人、包括行为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特别是屡教不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通报执法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实行街道办事处通报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并实行党政同责,在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时段来临前形成震慑效果。
(三)落实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防控措施。在城市面山、涉林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村(社区)要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扑救方案,确保区域地段万无一失。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少年儿童、老人、林区作业单位和人员等重点人群要严格落实监护(管理)责任、措施,制定监护责任卡,严防失火。对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五一”、“两会”及中小学生寒假期间等重点时段,要重点盯防、增岗设卡,确保重要时段不出问题。
(四)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定。严格执行《坟地户主登记制度》《林中空地及林缘农地登记制度》《五种人清理登记制度》《清明节上坟申报制度》;继续推行城市面山、风景区、重点林区集中限时上坟和禁止烧香烛、冥纸制度,大力提倡清明节文明平安祭扫,倡导摆放鲜花、插柳条、熟食祭祀等无烟上坟习惯。对农事活动和人员活动比较频繁的地段、风景区、坟地集中处,组织力量重点防范,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严把野外用火安全关、火种入山关、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禁火关。
(五)做好森林草原火情监测工作。各村(社区)合理配置护林员,所有护林员要及时上岗就位;科学设置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点,加强林草区巡护和防火检查。
三、提升处置能力
(一)强化《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建设。指挥所办公室、各村(社区)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确保有案可依、依案可行。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村(社区)要迅速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伍,指挥所要指导好全街道扑火队伍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队伍战斗力,保证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拉得出,能战斗”。
(三)科学、安全、规范处置森林草原火灾。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期值班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处置,并按程序上报指挥所办公室及党政办,由党政办统筹后统一上报市森防指及市两办。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遵循科学扑救、保障安全的原则,严禁不适宜人员上山打火,坚决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保障扑火救灾科学、安全、高效。森林草原火灾明火扑灭后,要严格执行火场移交手续,签订火场移交单,确保火场余火不复燃。
四、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指挥所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切实担负起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有关责任,确保各项防扑火工作落到实处。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各挂钩领导和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要对所挂钩的村(社区)开展不少于3次督促检查,每次检查后要撰写专题报告上报指挥所办公室。各相关办公室(中心、站所)要形成合力,确保各项防扑火工作落到实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火灾扑救期间物资、生活保障及人员车辆调配。
基层党建办公室:一是组织民兵、预备役进行相关的扑火专业技术、安全扑救训练和演练;二是动员组织民兵参加当地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工作。
纪工委:一是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督查和专项督查;二是对工作履职不力、失职、渎职情况进行严格追责问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一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灾后救助工作;二是辖区林区寺观庙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及相关工作。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一是负责组织街道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各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二是负责指挥所办公室日常事务;三是协助街道办事处进行火场指挥调度。
经济发展办公室:一是负责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资金调度,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二是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机械设备的协调、调度等应急处置工作。
腾越派出所:负责处理各种违规用火行为和配合市公安局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党群服务中心:负责辖区景区景点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及相关工作的落实。
中心学校:在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五个一”工程和学生森林草原防火宣誓活动,督促检查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从小树立爱林、护林、爱草、护草意识和生态安全意识。一是督促各中、小学校开展“五个一”“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向家庭、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二是督促检查各中、小学校校长、班主任、教师、学生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和执行情况。
各成员单位在完成职能范围职责的同时,协助挂钩村(社区)完成如下工作:
一是督促村(社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机构;
二是督促、配合村(社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
三是督促村(社区)层层签订责任和任务承诺书,落实责任清单;
四是督促村(社区)落实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措施;
五是指导村(社区)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六是督促村(社区)组建扑火队伍,开展安全预防扑救知识培训;
七是帮助挂钩村(社区)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八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两会”期间及高火险期等重要时段,抽调单位人员配合村(社区)开展守卡、巡山工作;
九是出现火情,按职责职能参与火情火灾扑救工作。
五、严肃责任追究
(一)落实目标责任。各村(社区)、各防灭火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和任务承诺书,把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落实到林草区基层,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火一线,特别要加强村(社区)与组、组与户的防灭火责任和任务落实,把工作落实到最基层,确保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户、到人。
(二)强化督促检查。挂钩领导要加强挂钩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火灭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挂钩部门要积极深入挂钩村(社区),参与查找隐患、排查整改、宣传教育等工作;纪工委及指挥所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促检查,通过督查做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应急响应到位。
(三)严肃责任追究。纪工委要加大巡察检查力度,对排查不彻底、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村(社区)和办公室(中心、站所),将启动“两书一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野外违规用火查处不力,造成森林草原火情多的村(社区),在街道内通报;对损失大、造成人员伤亡的,严格按照《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腾冲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腾政发〔2014〕27号)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腾冲市人民政府腾越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