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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78-8/20240525-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5-25 08: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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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越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腾越街道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腾越办发〔2024〕50号

各村(社区),各部门:

现将《腾越街道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腾冲市人民政府腾越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腾越街道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为有序推进绿美腾越建设,切实提高绿化美化水平,创建特色、生态、宜居的绿美环境,根据《云南省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及《腾冲市绿美社区示范点建设方案》要求,结合腾越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对照腾冲市绿美社区建设指标任务,按照“示范引领、全域推开”的工作思路,先行打造绿美社区、绿美小区、绿美河湖、绿美交通、绿美街巷、绿美庭院等不同类型的示范点。通过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全力推动绿美腾越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省、保山市、腾冲市关于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增绿补绿工程,合理规划布局绿化空间,在边角地、空闲地、拆违地及主次干道、活动场所等空间,因地制宜,以本地树种为主,宜林则林、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拆违建绿、拆违补绿,破墙透绿、见缝插绿、培植绿篱,加强乡村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通过三年时间实施“十百千万”绿美腾越先锋行动,建成21个“绿美村(社区)”;4个100“绿美系列”即:100个“绿美小区”、100公里“绿美河湖”、100个“节点小公园(小花园)”、100条“绿美街巷”;每年评选1000户以上“绿美庭院”;3年建设5万米以上“绿美交通”。2024年底前,打造2个以上口袋公园(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个),并在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增设小游园、小微绿地,每个城市社区至少建设1条绿美街巷(长度不低于100米/条),12个行政村各建设1个绿美村寨。鼓励居民实施庭院绿化、屋顶绿化,每个村(社区)庭院绿化、屋顶绿化实施率不少于本村(社区)总居民户数的20%。通过示范引领,形成可复制经验,逐步在街道全域范围内进行推广。

三、考核指标

(一)节点小花园建设(20分)

评分标准:

1. 节点花园建设(8分):对照《腾越街道绿美腾越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每个村(社区)至少建设一个节点小花园。按照“因地制宜、点面结合、体现景观生态美丽”的要求,利用空闲地、荒地、预留地,摸清土地权属和使用性质,根据情况进行征用或租用后建设小花园(小微公园、小微绿地)。(创建得8分,不创建扣除该单项总分20分;按照规范多创建1个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2. 选址合理(4分):小花园的选址结合实际选在村(社区)组路旁或寨子中人口较密集的地段,且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得4分,面积50—100平方米(含50平方米)得2分,低于50平方米得1分)。

3. 功能区设(4分):一是绿化区。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结合光热、水土条件,选择本地乡土树种;二是步道。小花园内适当布置休闲步道;三是休息区。小花园适当布置休息区,配套长凳、桌椅等设施。(三个功能区少设置一个扣1分)。

4. 管护机制(4分):注重长效管护,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村(社区)、村寨、小组进行种植绿化管护,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负总责,落实好日常管护和运行维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得2分,落实管护责任落实到位得2分)。

考评办法:日常掌握、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等

考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二)绿美交通建设(10分)

评分标准:

1. 组织创建(4分):对照《腾越街道绿美腾越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每个社区每年至少建设一条以上绿美公路。按照“因地制宜、整体成片成线推进,点面结合、体现景观生态美丽”的要求,切实改善腾越乡村道路沿线环境。(创建得4分,不创建扣除该单项总分10分,按照规范多创建一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2. 建设标准(2分):按照路面整洁、排水通畅、路肩顺适、绿化美化、设施完好、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畅通的建设标准推进绿美交通建设。

3. 布局合理(2分):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光热、水土条件,选择本地乡土树种进行绿化,布局合理。

4. 管护机制(2分):认真落实“路长制”,注重长效管护,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村(社区)、村寨、小组进行种植绿化管护,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负总责,落实好日常管护和运行维护,路面清洁、通畅,成效明显。

考评办法日常掌握、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等

考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三)绿美社区建设(10分)

评分标准:

1.申报创建(6分): 对照《云南省绿美社区建设实地考核细则》,配合上级开展绿美社区申报,积极开展村(社区)绿美创建,完成村(社区)绿美建设。充分利用地形、空间布局、周边环境、防护间距和其他空地布置绿化,设有辖区群众办事休闲活动的绿地,也能提供周边群众和单位健康休闲活动,在设计绿化景观时,充分考虑群众需求,充分利用植物创造可观、可闻、可品、可憩、动静结合、人景合一的自然环境,绿地建设和建筑特色于周围环境协调搭配。

2. 责任落实(2分):增加村(社区)投入,实施增绿补绿,提升村容村貌,开展庭院绿化美化、发展庭院经济。严格落实村(社区)绿化美化责任。

3. 调查评估(2分):积极开展年度绿美社区的满意度调查评价,找短板差距,促整改创新。

考评办法日常掌握、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等

考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四)绿美小区(村寨)建设(15分)

评分标准:

1. 组织创建(5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支持,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城市社区每年不低于一个示范小区,行政村每年不低于一个示范村寨(自然村)。

2. 健全机制(5分):制定和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绿化美化制度。

3. 全员参与(5分):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党员开展绿化管护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村(居)民自觉参与绿化建设管理,形成“村(社区)主体、群众主角、全民参与”共创绿美的良好氛围。苗木日常管护责任由小区(村寨)党员和群众认领,明确管护人员,接受群众监督。

考评办法日常掌握、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等

考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五)绿美街巷(道路)建设(15分)

评分标准:

1. 科学规划布局美。(2分)

(1)做好居民建房规划引导,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杜绝乱搭乱建、侵占公共用地。(1分)

(2)完善街巷道路、给排水、供电、通信网络、活动场所、公厕、停车场等基础设施。(1分)

2. 街巷整洁环境美。(8分)

(1)街巷(道路)两旁种植行道树,鼓励采用乡土树种,因地制宜设置花坛、花箱,墙体适当绿化,见缝插绿,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2分)

(2)街巷(道路)环境卫生良好,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加强环境卫生保洁,适当放置垃圾收储设施,大力推广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对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处理,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治理率达100%。(2分)

(3)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2分)

(4)无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画,街巷(道路)及周边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干净整洁,保持地面无积水,无裸露垃圾,无畜禽粪便。(2分)

3. 亮化。(2分)

(1)安装路灯。合理布局街巷(道路)路灯,确保夜间亮化照明。(2分)

4. 文化特色与人文关怀。(3分)

(1)充分挖掘和传承街巷的历史文化,将传统民俗融入街巷建设,体现街巷的独特性和地方特色。(2分)

(2)注重人文关怀,充分考虑居民需求和感受,创建宜居、宜业、宜旅的生活空间。(1分)

考评办法现场检查

考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六)绿美庭院建设(20分)

评分标准:

1. 养花种树美。(4分)

(1)合理种花植树。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呈现“房在景中”的效果。(2分)

(2)庭院硬化美化。“硬化、绿化、美化”相结合,把庭院硬化与发展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有机结合,使庭院绿化率达30%以上。(2分)

2. 庭院布局美。(4分)

(1)布局合理。庭院坐落、空间、面积布局合理,设计创意与实用美观兼具。(2分)

(2)环境协调。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2分)

3. 摆放有序美。(3分)

(1)庭院有序。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物件摆放有序。(2分)

(2)居室整齐。住房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1分)

4. 卫生整洁美。(5分)

(1)无害化卫生厕所。全面使用无害化卫生户厕。(2分)

(2)干净整洁。积极做好生活垃圾、污水有效治理,房前屋后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2分)

(3)人畜分离。实现人畜分离,庭院内无畜禽养殖,无畜禽粪污和气味影响。(1分)

5. 文明和谐美。(4分)

(1)无违法建筑。居民无私搭乱建、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形式违法建筑。(2分)

(2)家庭和睦。家庭成员互敬互爱、平安和睦,邻里团结互助,热心公益、乐于助人。(2分)

考评办法现场检查、平时督查、现场查看等

考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七)绿美河建设(10分)

评分标准:

1. 宣传治理(2分):积极开展水法规的宣传,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加强水污染治理,加大河湖堤岸建设,保证辖区内河湖干净、整洁、卫生,实现水清、河畅、湖美、岸绿。(2分)

2. 工作措施(2分):认真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每年对辖区内河湖以“大会战”形式进行清淤除障,加固河湖堤岸,坚决制止占用河堤河道的违法行为,保证河湖的排灌及防洪功能,及时对河湖污染源进行治理。(2分)

3. 建设标准(2分):各村(社区)根据实际选择一条(个)河湖进行美化、绿化,岸线长度不低于一公里,加固、清洁、绿化堤岸,保持河道(湖体)干净、整洁、卫生,达到水清、河畅、湖美、岸绿的标准。(4分)

4. 责任落实(2分):认真落实“河长制”,按时完成河长巡河任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分)

考评办法日常掌握、查阅台账、实地查看等

考评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建立机制。创建绿美腾越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要求,以“五个一”,即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制作一个宣传栏、实施一批项目、建立一个长效管护机制,高效推进绿美腾越创建工作。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街道城市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绿美腾越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及指标解释等相关工作。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挂钩部门要指导挂钩村(社区)开展绿美建设工作,将绿化美化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城市及农村污水源头收集整治等项目同步实施;各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单位内部的绿化美化建设工作;宣传办负责做好绿美腾越创建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典型示范引领,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舆论氛围。各村(社区)要制定绿美建设实施方案,扛实扛牢责任;街道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网格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挂钩社区抓好绿美建设,努力形成“街道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协同推进、村(社区)具体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科学谋划,项目推动按照“后院前置、后绿前移”的思路,在保持整体协调的前提下,采取增种、增植、增彩等方式,有效盘活各类闲置土地,利用各种“小微”空间,建设口袋公园,全面提升绿化美化的数量、品质和特色。利用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等,拆墙透绿、拆违建绿、建缝植绿、留白增绿,增设花池花箱,推进墙体、屋顶、阳台等立体绿化和房前屋后景观提升,优化绿地资源配置,打造“一街一特色,一巷一亮点”和独具自然、历史、人文特色的绿美腾越品牌。

五、结果运用

每年10月份,各村(社区)对照《腾越街道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开展自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若考核验收涉及小组,由村(社区)先行组织验收,程序为:小组提出验收申请,村(社区)完成初验,初验合格的,由村(社区)汇总后提交街道,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最终考核验收,并按照考核细则,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85分及以上的评定为合格,95分及以上的评定为优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进行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由街道主要领导约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绿美创建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