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78-8/20240223-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15:38:54 |
文号 | 浏览量 |
腾越办发〔2024〕3号
各社区、各部门:
为有效地防止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将因灾损失降低到最低,有效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印发《腾越街道2024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腾越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腾越街道2024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街道办事处成立腾越街道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范正雄 办事处主 任
副 组 长:汤有孙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财政所、武装部、安监站、民政办、派出所、卫生院、农业中心、林业站、水务站、城市综合执法中心、综治办、中心学校等单位负责人和自然所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办事处自然所,由周自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灾害调查控制小组、医疗救护防疫小组、灾害善后小组,各小组组长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各司其职。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持单位:党政办、自然所
组成单位:灾害发生地的管辖社区
职 责:收集、掌握灾害、灾情相关情况及时上传下达,协调指挥各组行动,经领导小组审查后向公众发布有关信息。
(二)灾害调查、控制小组
主持单位:安监站、自然所
组成单位:灾害发生地的管辖社区
职 责: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对灾害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判断,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及时按速报制度上报灾情。
(三)抢险救援组
主持单位:安监站、派出所
组成单位:自然所、卫生院、城市综合执法中心、综治办、民政办、林业站、水务站及灾害发生地所辖的社区。
职 责:负责灾害发生时抢险救灾,及时救援被困人员,组织群众抢救财产,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运点,维护好秩序,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四)交通、通讯保障组
主持单位:党政办、派出所
组成单位:各社区、相关部门
职 责:保障抢险救灾时的交通、通讯畅通,组织、调用抢险救灾所需交通工具,负责救灾现场的交通管制,保证救灾物资、设备能及时运送到达。
(五)救灾物资保障组
主持单位:民政办
组成单位:卫生院、灾害发生地所辖的社区
职 责:负责组织救灾所需物资、食品、药品供给。
(六)医疗救护、防疫小组
主持单位:卫生院
组成单位:各社区卫生所
职 责:负责因灾和抢险受伤人员的救护及灾后疫情控制。
(七)灾害善后小组
主持单位:党政办
组成单位:安监站、自然所、民政办、水利站、农业中心、灾害发生地管辖的社区。
职 责: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组织灾后恢复重建,申办救助,按程序理赔,并清理因抢险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房屋、土地等退还、补偿,确保当地生产生活、教学秩序恢复正常。
二、抢险救灾应急程序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
1.灾害发生所在社区、村民小组或单位应立即组织对涉险人员、财产抢险,同时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0875-5152238、自然所0875-5152201),并加强灾害现场保护,迅速设立警戒线,防范闲杂人员接近。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根据灾害等级速报制度向市主管部门报告,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召开成员会议,布置抢险救灾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经组长批准,由其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3.各小组接受抢险救灾任务后,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发生特大、大型地质灾害时在省、市抢险救灾机构的指挥下开展工作,发生其它地质灾害在市、市抢险救灾机构的指挥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要积极主动听指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险情
1.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的社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转移财产,同时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0875-5152238、自然所0875-5152201)报告,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根据险情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2.领导小组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派遣人员调查,控制小组迅速赶扑现场调查险情,及时汇报险情,领导小组根据险情还必须通知各小组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3.成员单位接到领导小组险情通报及做好准备通知后,应立即做好抢险准备,保持联系,一旦需要,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三 、责任追究
1.参与抢险救灾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协调一致,不得推委、拖延,不得擅自行动。否则,对抢险救灾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贻误抢险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人员无故缺岗、擅自离岗的,依党纪、政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灾害、灾情、险情,灾害、险情发生地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及单位及时如实报告,对隐瞒不报和故意夸大灾情、险情甚至谎报造谣者,均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为有效实施本预案,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安排好参加抢险救灾的部门、人员及顶补方案,在汛期做好准备,一旦需要,确保完成职责任务。
5.对因地质灾害、险情的宣传报道,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须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