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83-3/20260305-00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猴桥镇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3-05 11:24:4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猴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村、各中小学校:

多年来,猴桥镇森林草原火工作在广大教职员工及全镇中小学生的共同努力下,预防工作成效明显,有效避免了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中小学生人数多、分布广,是森林草原火宣传的主力军,同时,中小学生处在未成年时期,也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危人群。为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草原火意识宣传教育,现就认真开展中小学生的森林草原火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森林草原火知识宣传

森林草原火工作是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社会工程。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草原火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是各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学校要以12月森林草原火宣传月为契机,扎实开展森林草原火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及教育,将森林草原火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并协同森林草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森林草原火宣传工作,使中小学生牢牢绷紧森林草原防火这根弦,成为宣传森林草原火的生力军。

二、积极开展学校森林草原“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开展“写一篇森林草原火作文,出一期森林草原火黑板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草原火信,刷一条森林草原火标语,上一堂森林草原火课”的森林草原火宣传教育活动,届时,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

三、强化“文明用火”意识

文明用火是文明人的风范。加强用火管理,严防因学生用火不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学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学生加强防火意识,禁止随意携带火种、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随意用火、玩火等行为“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及寒假等节假日,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强文明用火意识的宣传,禁止中小学生随意用火、玩火。

四、加强森林草原火责任制的落实

贯彻落实森林草原火责任制是搞好森林草原火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各校园必须完善校长对村委会,校长对中心学校校长,教师对校长,学生对班主任承诺书的签订,从而全面落实森林草原火责任制。

五、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中小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草原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猴桥镇人民政府

202621村、各中小学校:

多年来,猴桥镇森林草原火工作在广大教职员工及全镇中小学生的共同努力下,预防工作成效明显,有效避免了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中小学生人数多、分布广,是森林草原火宣传的主力军,同时,中小学生处在未成年时期,也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危人群。为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草原火意识宣传教育,现就认真开展中小学生的森林草原火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森林草原火知识宣传

森林草原火工作是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社会工程。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草原火知识宣传普及教育,是各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学校要以12月森林草原火宣传月为契机,扎实开展森林草原火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及教育,将森林草原火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并协同森林草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森林草原火宣传工作,使中小学生牢牢绷紧森林草原防火这根弦,成为宣传森林草原火的生力军。

二、积极开展学校森林草原“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开展“写一篇森林草原火作文,出一期森林草原火黑板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草原火信,刷一条森林草原火标语,上一堂森林草原火课”的森林草原火宣传教育活动,届时,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

三、强化“文明用火”意识

文明用火是文明人的风范。加强用火管理,严防因学生用火不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学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学生加强防火意识,禁止随意携带火种、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随意用火、玩火等行为“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及寒假等节假日,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强文明用火意识的宣传,禁止中小学生随意用火、玩火。

四、加强森林草原火责任制的落实

贯彻落实森林草原火责任制是搞好森林草原火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各校园必须完善校长对村委会,校长对中心学校校长,教师对校长,学生对班主任承诺书的签订,从而全面落实森林草原火责任制。

五、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中小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草原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猴桥镇人民政府

20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