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1-3/20241212-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马站乡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12-12 14:57:45 |
文号 | 马政发〔2024〕109号 | 浏览量 |
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2025年度马站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切实发挥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有力推进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马站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全乡森林草原防火成员单位实行挂钩责任制。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成员单位要经常深入挂钩村和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提出意见、督促整改,存在的困难要给予帮助和支持,有力促进挂钩村、单位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和避免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马站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森林草原防火职责及分片挂钩责任区
马站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马站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
森林草原防火职责及分片挂钩责任区
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全面认真地履行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工作,现将森林草原防火成员单位的职责及分片挂钩责任区划分如下:
一、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
财政所职责:
1.严格按照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的要求,将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和救灾资金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时足额配套乡级专项经费,及时下拨森林草原防火资金;
2.监督森林草原防火资金的管理使用;
3.协助办理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采购有关手续。
中心学校职责:
1.在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五个一”和学生森林草原防火宣誓活动,督促检查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从小树立爱林护林意识、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生态安全意识;
2.配合森林防火指挥所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并通过学生向家庭社会进行宣传;
3.逐级落实学校、教师、学生森林防火责任制。
农科站职责:
1.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疏导农业生产用火,严格执行“五烧五不烧”制度;
2.指导农村完善火源管理规章制度,检查督促防火扑火措施落实到位。
水务站职责:
1.协调管理好各水库周边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落实防火措施及责任;
2.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时提供相关消防设施及协助扑救。
司法所职责:
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森林草原防火监督,严格依法治火。
林业站职责:
1.负责组织全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协调工作;
2.负责全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日常事务;
3.协助乡人民政府进行火场指挥调度。
二、各成员单位挂钩村
1.经济发展办、农科站、水务站、残联挂钩保家村
2.党政办、宣传办、文化站挂钩和睦村
3.派出所、民政办、乡村振兴办、综治信访办、退役军人事务办挂钩兴龙村
4.组织办、人事、劳保所挂钩打云村
5.纪委办、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集镇办挂钩三联村
6.计育办、合管办、挂钩兴华村
7.财政所、项目办挂钩云华村
8.农经站、兽医站、自然资源所挂钩朝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