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9-2/20240305-0001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固东镇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15:44:32 |
文号 | 浏览量 |
各社区、驻固各单位:
2024年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腾冲市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指示,固东镇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培训、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七大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舍管理员不掌握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消防安全责任未落实
1.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2.未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未明确防火责任人。
3.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4.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并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五)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1.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2.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
3.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4.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器材配置数量不足或者挪用、损坏。
2.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3.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
1.镇人民政府统一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三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各驻马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存档备查,并向社会承诺消防安全。
2.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制定本部门检查要点,牵头组织开展本部门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对照《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见附件2)和单位自查自纠记录开展检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
3.镇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消防工作站、安监站、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部门联合,以“九小场所”为重点开展排查,联合查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
1.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制定隐患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作为攻坚整治对象,督促相关单位场所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做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2.派出所、市场监管、消防、综合执法、安监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设置防盗网和户外广告牌等问题。
3.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派出所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
1.镇宣传办要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刊播消防安全提示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大力宣传“12345”“12350”举报投诉渠道。
2.镇宣传办要加大宣传整治行动典型做法,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推动除患整治行动整改取得实效。
3.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4.各村(社区)充分利用乡村应急广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宣传,发动村(社区)志愿服务力量,组织引导居民落实“三清三关”要求。
(四)集中开展大培训活动
1.镇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伍、派出所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专(兼)职民警等,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训。
2.市场监管所、安监站结合行业特点,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针对性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和春节后复工复产专题培训。
(五)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
1.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聚焦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开展一轮全员消防安全演练,着力提升人员火灾初期应急处置和疏散逃生能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2.镇消防站以及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纳入调度指挥体系,分别开展一次拉动演练,组织重点人群参训参演。
3.镇派出所、消防工作站聚焦“九小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片区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演练。
(六)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
1.有关部门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整理收集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向各村(社区)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
2.对火灾多发、问题突出的村(社区),由乡主要领导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各村(社区)挂钩领导牵头督促协调整改隐患问题。
(七)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
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行业实际,针对节后复工复产、全国两会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传递工作压力,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察暗访,督促督查对象认真剖析存在隐患的深层次原因,对能立查立改的隐患问题要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或限期整改,对火灾风险隐患较大、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乡党委、政府将视情况在全乡范围进行通报。
五、任务分工
(一)政府层面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及时研究制定本镇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发布整治公告,统筹推进整治行动实施;对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有关部门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依法按程序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视情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推动整改。
3.对整治行动中涉及多部门职责或职能交叉的领域场所,视情而定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4.对火灾多发区域、风险隐患突出行业,组织实施约谈、提醒。
5.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牵头组织分管部门对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
(二)相关部门
各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及时制定本部门细化实施方案,开展排查整治、督导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及时进行警示。其中:
1.中心学校:负责加强寄宿制中小学和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九小场所”中小型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2.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配合消防部门,对辖区内“三类重点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依法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消防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民政办:负责加强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4.劳保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职业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将焊接与切割作业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全乡职业技能培训统筹部署,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协助应急管理等部门监督检查焊接与切割作业培训、考核鉴定和证书发放工作。
5.自然资源所:依法依规对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涉及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影响建筑外观风貌等进行严格审批;对“私搭乱建”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违法侵占公共空间等进行认定;按职责分工配合乡村规划中心等部门,加强对涉及镇村公共区域违规搭建户外广告牌、防盗网等的排查整治。
6.市场监管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含餐饮业、住宿业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流仓储、配送等行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按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九小场所”中小餐饮、小住宿、小商店、小美容美发等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7.文化站:负责加强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合教体部门加强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对职责范围内的旅游行业和“九小场所”中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8.爱卫办:负责加强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九小场所”中小型医疗机构、小医疗美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9.安监站: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加强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监管,依法查处有关企业违反特种作业规定的行为;负责加强“三类重点场所”中有关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市场监管所:负责督促涉及“三类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宣传引导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规范焊接与切割作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商品交易市场中“三类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吊销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市场主体等生产、经营资格;将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作为对信用主体等信用评价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11.宣传办:组织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广泛刊播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曝光突出风险隐患。
12.消防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行动,为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三类重点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范围,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13.供电所:负责指导固东范围电网企业配合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三类重点场所”用户侧电气安全分类开展定期、专项和特殊性检查;做好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等环节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14.各村(社区):负责根据各行业火灾风险特点,在村(社区)范围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22日前)。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本领域、本行业系统整治行动方案,进行专题部署发动。政府向社会广泛发布整治公告,形成攻坚声势。督促指导“三类重点场所”完成自查自改工作。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七大行动”,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相关场所突出风险隐患。
(三)阶段评估(2024年3月底前)。各有关部门组织对整治行动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对评估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
(四)巩固提升(2024年6月底前)。各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七大行动”,针对前期上账隐患问题,加快督促整改销号,健全闭环整改流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整治行动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结合冬春火灾防控、春节消防安全工作等重点任务,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针对性开展治理,全力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固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