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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5-6/20240202-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明光镇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2-02 15: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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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光镇2024年度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镇直及驻明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明光镇2024度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明光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明光镇2024度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镇地质灾害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能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及时、科学处置地质灾害,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机制,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生态和谐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腾冲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预案实施范围

明光镇辖区内发生的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包括自然性地质灾害和人为性地质灾害。

、应急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对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领导,有效指挥抢险,成立明光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长:杨国锁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杨恩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长:丁正茂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郭彩帅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尹中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一川 副镇长

李秋云 副镇长

罗院清    副镇长(兼职)、边境派出所所长

徐华钦    副镇长(挂职)

  员:党政办、水务站、自然资源管理所、经济办、社会事务办、边境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卫生院、中心学校、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边防十六连、电信所、各社区村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管理所,由杨恩鼎兼任办公室主任,谢苏副主任。分设灾害控制调查组、抢险救灾组、交通治安管理及稳控组、救灾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通讯保障组灾害善后组、舆情管控组,各组组长按照方案,各司其职。今后若遇人事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杨恩鼎

任:  

成员单位:灾害发生地社区、村民小组、矿山企业。

   责:负责收集、整理灾情,灾情相关信息及时向上级汇报,协调指挥各组行动,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灾害调查控制组

长:杨恩鼎

员:王涛、杨久荣、段兆林、谢苏、李绍周、杨蓉蓉、灾害发生地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矿山企业

 责:迅速组织查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对灾害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判断,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按连报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抢险救灾组

郭彩帅

副组长罗院清

员:王涛、段兆林、李绍周、段超、李世苍、李诚成、柴加杰、张睿、派出所10人、灾害发生地的社区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矿山企业。

 责:灾害发生时负责抢险救灾,及时抢救被困人员,组织群众抢救财产,设置临时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维持秩序,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交通治安管理及稳控组

长:尹中平

员:李增超、杨锦良、杨立庄、派出所2人、交警中队2

任:事故发生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负责布置安全警戒,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标志,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迅速将群众撤离、疏散至安全地带;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确保疏散道路及救援道路的畅通;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救灾物资保障组

长:李秋云

员:赵广仁、刘晓斌、发生灾害社区支书

任: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和保障,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和群众安抚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医疗救护组

长:李秋云

员:孟世鹏、医护人员4

准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将重伤人员转移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通讯保障组

丁正茂

电信、移动驻明光负责人

保障领导组应急通讯,负责受灾地点应急通讯调度和设备、线路维护工作以及抢险抢修和其他应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灾害善后组

长:杨恩鼎

长:尹中平、张一川、李秋云

员:王涛、刘安周、赵广仁、段兆林、谢苏、发生灾害社区支书、矿山企业。

   责: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舆情管控组

长:郭彩帅

 员:宣传办工作人员

 责:负责舆情收集及处理,适时对外发布相关灾情信息,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一)灾害发生所在地的社区、村民小组、矿山企业立即组织对涉险人员及财产进行抢救,并立即向镇党办报告,加强现场保护,迅速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接近。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灾害等级上报主管部门,组织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领导小组接到灾情报告后,2小时内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召开成员会议,布置抢险救灾工作,因其他情况不能到岗的,经组长批准,由其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三)各小组接受抢险救灾任务后,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在组长或副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发生重特大地质灾害时,要在市、市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发生其它地质灾害时在市、镇抢险救灾机构的指挥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和参加抢险救灾人员要积极主动听指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镇直各单位的车辆要保持车况良好,如遇连续降雨、特别是大到暴雨时,保证服从服务于防灾救灾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作纪律

(一)参与抢险救灾的各成员单位要严守纪律,听从指挥,协调一致,不得推诿、拖延,不得擅自行动。否则,对抢险救灾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贻误抢险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和抽调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无故缺岗或擅自离岗的,依党纪、政纪给予处分。

(三)在抢险中不得哄抢群众财物,若有他人举报,将从严处理。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宣传报道,须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发布,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