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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7-6/20250829-00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界头镇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6-25 14: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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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界头镇2025年度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界头镇2025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为高效、科学、安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避免人员伤亡,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一、编制目的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草原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草原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1.《森林法》;

2.《森林防火条例》;

3.《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4.《云南省森林火灾处置工作规范》;

5.《腾冲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6.《草原防火条例》。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各相关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二)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

(三)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民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维护林区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草原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组织领导

发生森林火灾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当地村委会组织,统一指挥扑救,并在核实情况后,及时报告镇政府。

发生一般性森林草原火灾,由镇政府和当地村委会组织,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统一指挥扑救。

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及时报告市指挥部处置。

五、预案启动条件

发现森林火情后,镇指挥所办公室必须密切注视火情、气象动态变化。前线指挥组到达火场,对火场作出准确判断,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六、火情监测及火险天气预报

加强火情监测是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基础。界头镇的火情监测由镇政府、各机关单位、厂矿企业、村委会、值班户主及护林员承担。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及各村委会,每天应注意收听收看腾冲电视台的气象预报和火险等级预报。根据天气状况和火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七、组织指挥扑救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组织指挥工作机构,按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开展扑火救灾工作。

(一)防火指挥所职责:

1.联通火场通讯,详细了解火场情况;

2.向分管领导、带班领导汇报火灾情况;

3.保持火场通讯畅通,坚持昼夜值班,随时掌握火情发展情况,作好火情动态记录。

(二)镇领导、指挥长职责

1.及时研究扑救方案;

2.派人进入现场查看、联络;

3.指定专人现场指挥扑火;

4.通知相关部门及义务扑火队做好扑救准备。

(三)现场指挥人员职责

1.详细了解火场情况,按照火场情况,做出扑火行动方案;

2.组织调动扑火队伍,明确划分扑火责任区,并告知毗连林区,做好自防和支援工作;

3.现场指挥部应尽量选择靠近火场、安全,交通、通讯方便,利于直接观察和掌握火场发展动态的位置;

4.现场指挥部要保持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和市防灭火办公室的联系畅通,确保调度指挥自如;

5.扑火队应坚持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明确指定现场指挥员,切忌多头指挥;

6.随时观察火场和气候变化情况,抓住有利时机、科学安全、机动灵活地应用各种扑火战术;

7.火场指挥部设安全检查人员,从始至终注意安全,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8.如遇短时间内难以扑灭的森林草原火灾,必须安排好后备扑火队,做好后勤保障;

9.明火扑灭后,组织人员清理火场,彻底消灭余火,火场移交给当地委员会后,现场指挥人员方可撤离。

(四)组织指挥扑救程序

扑火队应指定专人带队,在扑火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切忌散兵作战。严禁动员学生、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上山扑火。

第一梯队:发生火灾,首先由当地村干部组织群众和义务扑火队扑救,力争将林火扑灭在初发阶段;

第二梯队: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火场,根据火情组织扑火力量参加扑救,并与毗邻乡镇取得联系,争取支援;

第三梯队:遇较大火情灾,短时间内难以扑灭,向市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请求支援。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按《腾冲市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理预案》执行。

八、后勤保障

发生火灾后,镇政府应立即组织财政、公安、电信、交通、供销、粮食、卫生等相关单位搞好后勤保障,做好车辆、通讯、油料、食品、药品的准备保障,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统一安排调度。

九、善后处理

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受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云南省消防条例》第37条进行处理。

十、宣传报道

对森林草原火灾的采访和新闻报道,由镇人民政府严格把关。新闻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报道的,由党委、政府领导批准,指挥所统一组织,归口管理,对口上报。报道要真实准确,注重实效。

十一、火案查处及法律责任

(一)凡本辖区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既不报告、也不积极组织扑救,致使小火酿成大火,造成较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火案查处由森林派出所、林政稽查中队负责。认真查处火灾肇事者,依法进行惩处,各,各单位要全力协助调查,凡属故意纵火烧山或因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从严惩处。

十二、应急处置各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挥:赵家海  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李文津  党委副书记、镇长

员:    党政办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根据火情,作出准确的判断、抉择,调度、安排各应急小组的工作任务,根据前线指挥报告的火场情况,与上级进行沟通、请示、汇报。

(一)应急一组

  长:李根基  党委副书记

  员:邵思龙  时才贵        刘申权

孙晓龙          姚忠繁  黄保刚

杨安琪  段绍磊  许灿凯  王杨錦  曾健祥

胡鼎浩  王杰邦  孙有福  董国珠  

工作职责:接到火情报告,组织带领人员亲临火场作现场指挥,及时查清起火时间、确切地点(包括组、山头名称)、面积、火线长度、火势强度、被烧树种、植被、四周环境,以及火场风向风力等情况,查清进入火场的路线及路况,及时向防火办反馈火场信息。及时与火灾发生村委会联系,指挥村级、组级成立的应急分队进行火灾扑救。并及时与指挥所保持火场信息的畅通。

(二)应急二组

  长:张岐志  副镇长

  员:李家常  吴兴贵  梅国栋  吴绍柱  申怀安

郑国强  周绍程  孟应杰  尹其海  黄新轶

董大灿  王根启  王绍章  周绍鹏  蒋俊峰

赵胜刚  王加洲  董艳国      左国强

工作职责:接到命令,组织人员向总指挥报到,接受任务后,奔赴火场与前指联系,根据前指的安排开展工作。

(三)应急三组

长:王生辉  党委副书记

员:朱俊雄  郑兴和  张紫胜  段宝玺  郭本科

孙正远  左从绍  王朝元  蔡德春  石应禄

       李绍洪  杨发科  张德顺

杨世科  韩永川  张绍堂  蒋晓波  段培文

工作职责:接到命令,组织人员向总指挥报到,接受任务后,奔赴火场与前指联系,根据前指的安排开展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长:    副镇长

员:镇政府全体女职工

工作职责:根据前线指挥组反馈回来的火场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车辆对前线所需的食品、扑火物资、扑火队伍、水等进行补给,确保一线扑火正常进行。

(五)交通管制组

 长:谢志杰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员:派出所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对火场周围及进出火场的道路进行临时交通管制,指挥扑火车辆的停放,确保道路畅通。

(六)医疗救护组

长:方云艳  宣传干事

长:张传礼  卫生院院长

员:卫生院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有经验的医生携带医疗器械组成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组,及时为受伤和生病的扑火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负责帮助、支持灾区开展防疫、防病工作及提供紧急药品。

(七)电力通信安全组

长:王根启 副镇长

长:张必超  界头供电组组长

   周家坡供电组组长

杨庆宏  电信所所长

员:供电所、电信所抽调

工作职责:协调解决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火场通讯,确保通信畅通;对火灾发生地段的供电线路进行应急抢险、维修。

十三、本预案由界头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具体组织实施。



界头镇人民政

202562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