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89-2/20260131-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固东镇 |
| 公开目录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 | 发布日期 | 2026-01-31 08:50:11 |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榜)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679号令)第七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以及有关规范要求,现对腾冲灌区 固东 片区 县城干管 工程区(固东镇和平村临时征用)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及补偿补助资金进行第一榜公示。
第一榜公示期限为7天(2026年2月1日至2月7日),调查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和平村联系人或固东镇党政办反映。
土地临时征用期限暂定一年,起征时间从工程动工之日起算。
固东 镇人民政府
2026年 1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