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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9-0/20260904-00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9-04 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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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通知》,结合实际实施中小学春秋假。


一、时间安排

春假安排2天,安排在每年4月清明节法定假期前后,与清明节假期,双休日连休。秋假安排3天,安排在每年11月第三周,与周末连休。2026年春假时间为:2026年4月7日、8日,2天,与清明节假期连休。

二、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

三、具体要求

(一)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要求,确保教学任务和质量,严控假期作业总量及质量,严禁因春秋假调整而增加课时或变相补课。严禁学校及培训机构以任何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二)强化安全保障。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安全教育,重点加强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侵害等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校园安全值班值守,确保校园安全。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64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