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家”VS“悦如家”|一字之差,为何构成商标侵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名称相似的店铺,不少人可能不以为意,认为只是改了一个字而已。但你是否知道,这种“一字之差”可能构成商标侵权?今天这起案件的主角是知名的“如家”酒店和一家名为“悦如家”的快捷酒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个案例。
“如家”作为酒店行业的知名品牌,早在2008年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2024年,“如家”酒店发现隆阳区一家快捷酒店在门店招牌及网络平台上使用“悦如家酒店”标识开展酒店业务,认为这种相似名称的使用容易造成混淆,侵犯了其商标权,遂向腾冲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快捷酒店将“悦如家酒店”用作酒店名称,并在其门头招牌及其在美团App、大众点评网上发布的酒店信息中突出使用相关标志,起到了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性使用。以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该商标字样与涉案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并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为同一服务,容易导致公众误认为快捷酒店提供的旅馆住宿服务与“如家”酒店存在特定联系。故快捷酒店的被诉行为侵犯了“如家”酒店的涉案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快捷酒店停止使用“如家”商标,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万元。
法条提醒:
法律保护的不只是商标文字本身,更是商标背后所承载的商业信誉和消费者识别功能。当一个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时,他人即使在原有商标基础上增减文字,只要可能引起消费者混淆,就构成商标侵权。对于企业经营者和创业者来说,在为自己的企业或产品命名时,不能只考虑名称是否好听好记,更要做好商标检索工作,避免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特别是对于行业内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更要保持足够的距离,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诚信经营才是企业长久发展之道,任何企图通过“搭便车”“傍名牌”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