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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高龄津贴|温暖“邻”距离!
为进一步简化养老服务业务流程,实行“政策找人、服务上门”,切实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无需主动申请,即可享受高龄津贴福利。
一、发放对象
具有腾冲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含年满80周岁当月)的老年人。年龄以公安部门制发的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出生日期为准。
二、发放标准
腾冲市现行发放标准按照年龄段分为两档:(一)80—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二)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
三、发放途径
高龄津贴实行按月发放,新增对象或适用发放标准调整的对象,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发放标准按月计算。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免申即享”,免去“申请”流程,通过云南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一卡通”)发放至高龄老年人社会保障卡中。代发银行机构在发放资金时同步为发放对象或亲属免费发送资金兑付短信。
四、发放程序
“一卡通”管理平台基于省民政厅按年度提供即将年满80周岁老年人基础信息,于当年每季度首月在系统内将下一季度年满80周岁老年人基础信息推送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调查核实。基础信息准确无异的,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在管理平台中做出“审核通过”意见,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一卡通”于每月底前将津贴发放至老年人社保卡账户内。
五、温馨提示
乡镇(街道)对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信息至少每3个月进行一次核查(高龄津贴不论是不是退休职工,只要符合年满80周岁及以上具有腾冲户籍的老年人均可领取。)
2025年1—4月,全市共成功发放高龄津贴资金340.53万元,惠及16158名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