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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腾冲市开展《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修订调研
4月13日至14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腾冲市开展《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本文中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调研工作,调研组赴腾冲猴桥口岸实地调研边境地区药品监管和进口药材监管情况,并在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召开涉药品监管部门座谈会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为《条例》修订提供有力依据 。
座谈会上,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了本市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并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从“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边境地区进口药品监管、处罚幅度兼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全生命周期运用药品追溯码和投诉举报人奖励措施”五个方面,对《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修订提出了意见建议。腾冲海关、公安局、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商务局等与会部门,从部门职能职责出发,就药品监管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生产企业围绕药品说明书核准、药品研发注册等问题进行发言,药品经营企业就药品购进渠道、执业药师配备、药品储存管理、处方药销售及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医疗机构围绕中医发展、民族药发展运用中遇到的堵点难点等内容开展讨论并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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