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当前位置: 首 页 >> 正文

■腾冲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日期:2024-11-19 浏览: 作者:王旭 来源:腾冲市水务局 打印正文

腾冲市水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共中央

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工作安排,水务局积极推进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果。

一是细化制订工作计划。制定印发《腾冲市禁止开垦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召开推进会,明确时间节点,准确、有序、高效推进划定工作。二是全面详细收集资料。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全面收集行政区划、国土调查、国土空间规划、坡度分级、耕地保护、矿产资源、“三区三线”、“林地一张图”、各行业规划等数据,梳理特定区域,科学合理确定禁垦范围。三是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高黎贡山管护局等部门及乡镇、街道,进行会商讨论,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图斑修正,2024 11 15 日在我局已召开第一次初步成果复核大会。

接下来,我局将主动对接各有关部门完成修正工作,待划定成果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