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截至2024年5月22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移交的第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中涉及腾冲市1件,已办结。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 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63 | D3YN202405110014 | 保山市腾冲市新华乡中心村大坡村民小组10多户的基本农田被新华乡政府于2019年强制征收,用于建造茶厂。 | 保山市 腾冲市 | 其他 | 1、举报件所涉地块位于新华乡中心村大坡小组机动田岭干。根据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为:水田0.086 公 顷 、 其 他 农 用 地0.0099 公 顷 、 建 设 用 地0.3203公顷,总用地面积为0.4162 公顷,不属于基本农田。 2、举报件所涉地块的征收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合法、补偿合 理。 3、该地块于2006年5月杨某某私下与10户农户签订了30年土地转包协议。2007年1月30日杨某某丈夫曹某1成立了腾冲市黄梨坡生态茶业有限公司,并擅自将该宗土地用于茶厂建设,2019年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给予腾冲市黄梨坡生态茶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并处22905元罚款处理。 4、用地批准后,2021年10月腾冲市黄梨坡生态茶业有限公司通过依法取得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保留原有茶厂继续生产。 | 部分属实 | 持续做好群众思想教 育疏导、政策解释等 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 认可。 | 1、4月23日,曹某2户同意撤销 征地诉求,张某1、张某2、张 某3未同意撤销征地诉求。 2、5月17日新华乡政府到大坡 村民小组张某1家中召开庭院 座谈会,对张某1等3户进行面 复、问题解释、政策宣传,引 导群众依法依规合理解决问题 。 3、目前,矛盾问题总体平稳, 未造成不良影响。 4、高度重视群众诉求,深入细 致开展群众思想疏导和政策解 释工作,正确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