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6-6/20240220-00008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交运局 |
公开目录 | 稳经济 | 发布日期 | 2024-02-19 15:4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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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腾冲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的各个方面,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我局结合自身职能,采取积极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治宣传,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思维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会、职工会等为载体,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努力将法治思想学习推向深入。落实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全体干部职工为法治建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国家安全等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职工学习计划,以周一例会、微信工作群为平台,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普法教育活动,抓好“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广普及,将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结合各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积极参与“学习强国”“云南省法宣在线”学习,参学率达100%。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腾冲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交通工程建设、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加大“双超”治理力度、深化路域环境整治、强化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稳定,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职责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厘清政府权责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事项相关联。我局共有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466项、行政强制34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28项,共计577项,已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二是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和《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腾政办发〔2023〕43号)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20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工作。2023年,共完成12个乡镇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训练场地验收备案,2户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3户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2户网络预约出租气车经营许可,75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审核各类材料281份。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腾冲市2023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共制定6个抽查计划,目前已全部完成抽查任务,并将抽查结果录入平台进行公示。五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云交法制〔2019〕23号文,《云南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云交规〔2022〕5号文。交通局共涉及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高频事项27项、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9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实施。科学、合理界定政府行政决策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认真梳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经清理由我局起草,政府办发文的规范性文件2份,继续有效使用。三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文件要求,我局保留证明事项4项,取消证明事项6项。四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方面的参谋、顾问作用,使各部门的管理决策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法治化。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一支队伍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模式全面形成,权责关系基本理清;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人员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础信息,持续推进执法主体公告清理工作,确保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有效落实,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体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共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4台,照相机2台,录音笔2支,执法全过程记录覆盖面未达100%。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立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9人,法制审核人员2名,兼职人员3名,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总数6%。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于2023年5月10日-12日参加了腾冲市司法局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于5月15日-17日参加了市依法治市办开展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6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及干部职工召开了《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专题培训会,3名工作人员参加了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均取得了执法证。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3年我局抽调1人参加全市案卷评查工作,并抽取1件案件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被评为优秀案件。五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根据要求,进一步优化平台栏目设置,增设了“稳经济”栏目。及时公开交通运输信息、政策法规、部门预决算、招投标等重点工作,所有公开栏目都正常更新,无空白栏目。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32条,公开栏公开信息112条,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腾冲)录入信息5640条,依托政府门户网站、12345、12328热线积极回应公众关注问题,共答复各类咨询、诉求171件。六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审计机关的统一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交通运输局共委托第三方监理公司开展公路建设项目审计8个。
(五)全面开展社会治理,夯实和谐稳定基础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自2021年7月1日起,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市县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大力开展行政复议促和谐专项活动,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3年交通运输局无行政复议申请。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及时排查化解公路建设、交通运输管理等各类矛盾纠纷,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处矛盾纠纷,主动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对群众通过12345热线、人民网等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层层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加大化解力度。三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制定《腾冲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普法强基法律常识线上答题活动4次;行政复议法线上答题活动1次;普法强基补短版专项行动氛围营造工作5次;每周例会“以案释法”会前5分钟学法9次;“信用交通宣传月”、“路政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各1次;民法典宣传活动1次;参加旁听庭审2次;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2次;报送法治建设信息14条。四是推动信访问题化解。完善了腾冲市交通运输局《社会稳定和信访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信访综治维稳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围绕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进行了矛盾纠纷排查,全年开展排查5次,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均明确了稳控单位和责任人,并及时进行化解。做好元旦、春节、十一等节假日安保维稳工作,做好信息研判预警,按时上报维稳情况。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对在建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管养道路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全年共开展交通系统安全检查21次,全年共排查出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387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264份,经复查,全部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形成闭环。六是开展“平安交通”建设。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好预防性养护、公路病害修复等工作,基本完成各项应急保通养护任务。加强路巡路查,共上路巡查183天,纠正各类路政违章案件62起;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及流动性治超3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5次,共查获违法车辆293起。完成市、乡镇、村、渡口(船主)四级安全责任制的签订工作,共签订安全责任承包书134份。完善全市渡口和船舶标志标牌工作。加大水运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共开展水上安全检查28次,未发生水上安全事故。七是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保山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迅速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腾冲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腾冲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基层执法一线开展问卷调查、走访、座谈会等形式,严格按照工作步骤、时间节点收集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加强督查指导,共查找存在问题18件,立案调查1件,办结1件,其中执法不规范5件、执法方式简单僵化13件,并建立整改台账,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交通运输领域点多面广,执法人员少、力量薄弱,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还存在差距。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深化公路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继续加强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等整治力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规范行业秩序。持续整治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进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局班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
腾冲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