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20230522-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增动能 | 发布日期 | 2023-05-22 11:17:53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直播基地、各直播间运营者: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营销行业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促进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主体自治的社会共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实行报备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全市所有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直播间运营者;
二、报备方式:用微信扫描通过下方二维码,进入“腾冲直播行业报备”小程序,根据分类和提示注册后录入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报备;
三、直播营销行业报备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各市场监管所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协作,具体负责辖区网络直播商户报备管理工作;
四、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直播间运营者的报备工作推广和宣传工作,推动社区排查掌握辖区网络直播商户租赁房屋动态信息,及时开展报备工作;
五、腾冲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直播营销经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六、市内直播基地负责基地内商户的报备管理工作;
七、各直播间运营者、主播等要主动通过腾冲直播行业报备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备,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直播间相关信息数据的申报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