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2-5/20230915-00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中和镇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16:42:1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社区、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现将《中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吃透标准范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保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一步吃透规定、标准、范围、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纳尽纳。
二、加快推进落实。2023年内,必须按程序编制完成全镇重大行政决策总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今后每年第一季度前,要按程序编制完成全镇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根据全镇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际,实行动态调整。
三、严实法定程序。凡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事项,承办部门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精准齐备归档。要按照“一事一档”的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将在制定、执行、监督过程中形成的决策建议、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听证报告、合法性审查、会议纪要、实施后评估、督促检查等材料认真收集归档。
中和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和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部门 | 是否听证 | 完成时限 | 决策事项层级 |
(一)规划类 | ||||||
1 | 中和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及《腾冲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定
| 安监站 国土所 水务站 | 否 | 2023年12月31日前 | 镇本级 |
2 | 中和镇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保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腾冲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腾冲市总林长令第1号》 | 林业站 | 否 | 2023年5月31日前 | 镇本级 |
3 | 中和镇2023年防汛应急预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 水务站 | 否 | 2023年12月31日前 | 镇本级 |
4 | 中和镇人民政府关于“一队一站”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消〔2022〕69号) | 消安办 | 否 | 2023年12月31日前 | 镇本级 |
(二)重大政策措施类 | ||||||
5 | 中和镇2023年全面推进林长制实施方案 | 《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1〕11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21〕56号)、《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腾办发〔2021〕51号)
| 林业站 | 否 | 长期坚持 | 镇本级 |
6 | 中和镇2023年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 | 《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九大高原湖泊监督检查的意见》(云发〔2022〕18 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云发〔2022〕19 号) | 水务站 | 否 | 长期坚持 | 镇本级 |
7 | 中和镇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实施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 卫生院 | 否 | 长期坚持 | 镇本级 |
8 | 腾冲市中和镇2023年度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教函〔2019〕216号)及《腾冲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试行)》 | 中心校 | 否 | 2023年12月31日前 | 镇本级 |
9 | 中和镇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 | 《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腾办发〔2023〕17号) | 综治办 司法所 | 否 | 长期坚持 | 镇本级 |
10 | 腾冲市中和镇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 腾冲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组织开展“清河行动”的通知》,
| 水务站 | 否 | 长期坚持 | 镇本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