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1-9/20230914-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15:50:01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工作,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制定腾冲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制定或调整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编制或调整的农业农村领域重要规划;
三、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四、其他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事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