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20230914-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15:50: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具体如下:
一、涉及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二)林业和草原发展相关规划。
二、涉及全市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绿化造林、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地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涉及重要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林地、林木、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事项;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