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19-8/20240913-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发布日期 | 2024-09-13 10:56:5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
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现制定腾冲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推动全市统计事业发展和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大决定。
二、统计监督和统计执法领域涉及统计调查对象切身利益的行政决定。
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人民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目录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