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9-0/20230918-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发布日期 | 2023-09-18 14:58:47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腾冲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具体如下:
一、编制涉及教育体育公共重大利益的规划。
二、教育、体育资源配置项目的实施。
三、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
四、政府投资的教育、体育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
五、调整和优化县城中小学校、幼儿园资源配置,校点布局规划,市直职业技术高级中学、普通高(完)中、初级中学、小学、公办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的设立、调整或撤销。
六、教育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七、由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八、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虽属于一般性行政决策事项,但在实施过程中已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争议较大,继续实施可能存在经济、社会、环境、公共安全等风险因素决策事项。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