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3056994753Q-02_Z/2018-082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 | 发布日期 | 2018-06-04 11: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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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为我市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休息、学习环境,确保我市2018年中高考顺利进行,现对中高考期间考点、住宿周边,建筑施工现场、商铺做出以下管理规定:
一、5月31日至6月5日备考期间,城区所有建筑工程要求每晚19:30至次日晨6:30时,中午12:00至14:30时,禁止进行有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
二、6月6日至6月8日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工地考试期间一律停止作业,取缔临时占道的施工设备和堆放在道路上建筑材料保障通行;考点周边商铺不得放音响。
三、6月28日至6月30日以及7月1日至7月2日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工地考试期间一律停止作业,取缔临时占道的施工设备和堆放在道路上建筑材料保障通行;考点周边商铺不得放音响。
四、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建设单位、商铺,我局将按《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特此通知。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