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3-4-/2025-0207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 发布日期 | 2025-02-07 09:21:49 |
文号 | 浏览量 |
●受理部门;19个乡镇(街道)派出所 (腾越、西源街道到政务中心)
●办理条件 :在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办理流程:19个乡镇(街道)派出所 (腾越、西源街道到政务中心)
●所需材料: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申领人出入境证件,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对于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出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收费办法参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