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3-4-/205-0222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居住证换、补领 | 发布日期 | 2025-02-22 09:19:08 |
文号 | 浏览量 |
●受理部门:19个乡镇(街道)派出所 (腾越、西源街道到政务中心)
●办理条件 :公民未及时在实际就业、就学、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 记的,登可补办暂住登记
●办理流程 :19个乡镇(街道)派出所 (腾越、西源街道到政务中心)
●所需材料:(一)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证明; (二)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凭证; (三)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加盖人社部门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的劳动合同; (五)工商营业执照 (申报人需为法定代表人); (六)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材料。 补办暂住登记的居住起始时间为以上证明材料记载时间。
●办理时限:补办暂住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