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3-4-/2025-02220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居住证申领 | 发布日期 | 2025-02-22 09:18:23 |
文号 | 浏览量 |
●受理部门:19个乡镇(街道)派出所 (腾越、西源街道到政务中心)
●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其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 (不含常住户口登记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 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办理流程 :19个乡镇(街道)派出所 (腾越、西源街道到政务中心)
●所需材料:(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二)本人相片 (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提取申领人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 (三)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需要提交工商营业执照 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 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复印件; (四)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需要提交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 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原件; (五)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需要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 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