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1-0331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08:21:15 |
文号 | 浏览量 |
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
审批服务指南
一、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行政许可业务的受理范围、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实施机关、办件类型、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审批收费、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办理流程、法律救济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行政许可事项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
三、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腾冲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组织和个人建设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的行政许可申请。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五、实施机关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六、审批条件
本审批事项准予批准的条件:
1.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法定条件;
2.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本审批事项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
七、审批数量
无限制。
八、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工作日)
乘车方式:可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
九、申请材料
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档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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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单位用地申请
|
原件
|
纸质
|
1
|
A4纸
|
|
2
|
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
原件
|
纸质
|
1
|
A4纸
|
|
3
|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
原件
|
纸质
|
1
|
A4纸
|
|
4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原件
|
纸质
|
1
|
A4纸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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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规划审核意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原件
|
纸质
|
1
|
A4纸
|
|
6
|
勘测定界资料
|
原件
|
纸质
|
1
|
A4纸
|
|
十、审批时限
申请时限:不限
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当日受理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一、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行政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二、咨询
(一)咨询方式
l.窗口咨询。地址: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5-5183593
(二)咨询回复
当面回复。
十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腾冲市自然资源局(耕保利用股)。提交时间工作日上午8:00时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受理。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的补正材料通知书。
2.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一形式,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后,仍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的,不受理,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5个工作日退还所提交材料
(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0875-5182984
(四)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1.审批结果:批复。
2.送达方式:直接领取,领取地址:腾冲市上绮罗社区邮电小区196号(腾冲市自然资源局耕保利用股)
十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权利
1.投诉地址:腾冲市上绮罗社区邮电小区196号(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 0875-5182486
投诉网址: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2.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不服《批复》,可自收到《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腾冲市人民政府或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腾冲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申请人的义务。1、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了解和遵守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
十五、办事流程示意图
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
流程图常用符号
十六、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腾冲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