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30608-0004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国土空间规划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14:5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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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
《腾冲市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公示
为确保中和镇生物制品生产项目、医康养一体化项目、和顺苑康养项目、云腾丛台绿色食品深加工项目、康养特色小镇及商住一体化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配套生活区项目、珠宝小镇项目、新绿药天悦小镇等项目建设,我市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腾冲市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现将规划修改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为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之间的矛盾,要求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析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建议和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组织规划修改,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2019年12月,腾冲市自然资源局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编制了《腾冲市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中和镇2018年,耕地面积4510.69公顷,高于上级指标(4415.0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3619.17公顷,高于上级指标(3619.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353.66公顷,小于上级指标(1484.51公顷);即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总规模均符合上级下达指标控制要求。
评估报告已通过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论证,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了《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腾冲市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2019年12月17日),评估成果资料报送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备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议保山市和腾冲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中和镇规划修改工作。
同时,中和镇本次规划修改,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中“关于做好过渡期内现有空间规划的衔接协同”的相关要求,在本乡镇调整建设用地布局,没有突破上级确定指标体系,耕地保有量符合规划控制要求;没有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没有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目前腾冲市正在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本次规划修改区域将纳入规划,不与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产生新的矛盾冲突。
因此,《腾冲市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符合云南省关于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的程序、条件,规划修改是合法的。
(二)规划修改的合理性
本次规划修改,围绕中和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出发点,重点保障中和镇产业项目用地。使区域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实现社会经济全面、稳定发展。符合中和镇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1、保障园区工业项目用地,加快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需要
作为保山市打造“开放创新之城”前沿阵地的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将建设成为“国家和云南内引外联的战略支点,滇西地区重要的加工装配基地,保山、腾冲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引擎”,力争成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成为中国辐射南亚东南亚两大市场的重要窗口和基地的发展定位。
“十三五”期间,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按照“加快产业聚集,融入一线两园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了功能布局,在中和片区规划28平方公里,发挥总部基地功能,突出产城融合,聚焦“大健康”产业发展,以唐风汉韵风貌规划建设生物医药特色园区,逐步清理和淘汰落后产能,培育主导产业,建设现代工业景区,与和顺古镇协调发展。聚焦腾冲市“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中和片区生物医药特色园区的规划、招商、建设等工作全面展开。随着腾寿仁德、晨光生物、魅力汉道、北京罗瑞制药、四川新绿色现代中药等项目的入驻和开工建设,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加之原有腾药、东药等制药企业,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已初具雏形。为推进园区建设,本次规划修改急需生物制品生产项目、医康养一体化项目、和顺苑康养项目、云腾丛台绿色食品深加工项目、康养特色小镇及商住一体化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配套生活区项目、珠宝小镇项目、新绿药天悦小镇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2、保障大健康产业用地,助推大健康产业发展的需要
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下,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大力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云南省则把大健康产业作为全省重点发展的八大产业之首着力发展。2016年,云南省出台《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17号),提出了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健康医疗云建设、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建设、居民健康卡建设、行业全要素监管平台建设和省级中医药大数据中心建设等六项重大建设工程,技术进步和模式创新进一步促进了健康需求释放,为大健康产业发展带来新空间。云南着力发展大健康产业,正是云南把握战略机遇,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云南速度创造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
腾冲生态环境优越,森林资源丰富,境内高黎贡山被誉为“物种基因库”,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为腾冲发展生物制药、有机食品、保健品等大健康产业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全市掀起生物资源产业及延伸产品的研发,生物资源成为腾冲产业发展的新“坐标”。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和片区,围绕发展生物制药、保健品、有机食品加工为目标,形成生物制造产业片区,为生物资源产品开发提供了研发、加工、销售的基地保障。保障华派生物制品生产项目大健康产业用地,对助推大健康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保障该类大健康产业用地需求,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是十分必要的。
随着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产业化和规模化
经营的纵深发展,城乡的再就业人员呈上升趋势。腾冲市近年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了民营企业的有序发展,极大地缓解了就业和再就业矛盾,促进了腾冲市构建和谐社会、奔小康的步伐。
规划修改项目建成后,可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不但为政
府减轻负担,而且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综上,现行的产业布局与规划存在一定的用地矛盾,一些产业项目迫切需要解决用地与规划布局不协调的现实问题,因此,坚持节约集约的原则,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促进中和镇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规划具有修改的必要。
三、《修改方案》的规划修改内容
(一)上级下达指标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修改前后腾冲市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仍为79991.3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由19743.69公顷调整为19885.4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由17113.65公顷调整为17255.3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由1645.70公顷调整为1787.4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由1559.86公顷调整为1688.2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由891.91公顷调整为943.77公顷。
中和镇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4415.00公顷修改为4340.00公顷,减少75.00公顷;明光镇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9847.55公顷修改为9922.55公顷,增加75.00公顷,其余各乡镇耕地保有量指标未发生变化。
中和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由1484.51公顷调整为1626.2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由1340.69公顷调整为1482.4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由353.42公顷调整为495.1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由312.46公顷调整为440.8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由169.16公顷调整为221.02公顷。
(二)建设用地布局修改情况
中和镇本次规划修改,在中和镇范围内,调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布局142.60公顷,满足项目用地需要。指标来源为:使用市级追加腾冲市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41.73公顷,中和镇内调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0.87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和占用,基本农田数量不发生变化。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按照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的相关要求,将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区域修改为允许建设区。
本次规划修改,将中和镇调入地块范围内的有条件建设区86.00公顷、限制建设区56.60公顷修改为允许建设区;建设用地性质调整区域全部为允许建设区0.47公顷。
将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区域涉及的允许建设区0.87公顷修改为限制建设区0.79公顷和有条件建设区0.08公顷。并确保全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不增加。
规划修改后,调整区域允许建设区增加141.73公顷(使用市级预留指标),有条件建设区减少85.92公顷,限制建设区减少55.81公顷、禁止建设区没有发生变化。
(四)土地用途区修改情况
本次中和镇规划修改,为保持土地用途区分区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按照土地用途分区划定的基本原则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将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区涉及的一般农地区2.62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79.06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6.97公顷、林业用地区53.24公顷、其他用地区0.71公顷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91.95公顷和村镇建设用地区50.65公顷。
将调出新增城乡建用地区的城镇建用地区0.87公顷修改为一般农地区0.79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0.08公顷。
将性质调整区域中涉及的独立工矿用地区0.47公顷,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
四、《修改方案》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
规划修改后,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为:耕地保有量434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626.2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482.4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95.1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221.02公顷。
规划修改后,中和镇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为:耕地保有量4411.8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625.8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482.4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94.7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205.99公顷。
此次规划修改后,中和镇各项规划目标均符合规划控制指标的要求。
五、《修改方案》批准情况
《腾冲市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于2019年5月29日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批准文件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腾冲市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保政复〔2020〕56号)。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0年6月8日-6月14日。
特此公告。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