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1-5/20230607-0015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国土空间规划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1-01-17 08:25:27 |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高黎贡国际健康旅居小镇山语湖项目东湖温泉康养酒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听证通知书的公告
关于高黎贡国际健康旅居小镇山语湖项目东湖温泉康养酒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事项,我局已受理并依法公告,在公告期内收到了相关利害人的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并应利害人的听证请求,本机关决定按程序召开东湖温泉康养酒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行政许可事项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的事由与依据
听证事由: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审批高黎贡国际健康旅居小镇山语湖项目东湖温泉康养酒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听证时间、地点
听证时间: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15:00至17:30。
听证地点:腾冲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员和记录员姓名、职务
听证员(主持人) 刘申常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听证员 尹其定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听证员 江 超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记录员 刘建欣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助理工程师
记录员 徐 颖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科员
四、参会人员
(一)申请人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山语湖小区业主代表3人(代表需持有联名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经办机构代表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杨明磊、苏金文。
(三)经办机构代理人
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张安荣
(四)监察员
腾冲市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长:刘文道;
(五)其余参会人员
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恒益集团1人、天泰置业1人、东山社区代表1人、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等共12人。
五、听证会大体议程
主持人开场、经办人进行介绍、申请人提出意见、经办机构负责答复、其余参会人员发言。
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1. 有申请听证和放弃听证的权利;2. 有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权利;3. 有发表意见、陈述、申辩、举证质证的权利;4. 有申请听证员、记录员回避的权利;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1. 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2.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3. 遵守听证纪律,维护听证秩序;4. 保守国家秘密;5. 应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实事求是的陈述申辩;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