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719027-2-/2021-061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行政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14:47:00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安办发〔2021〕3号
腾冲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集中攻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庆祝建党100周年,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抽调人员充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的函》《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函》(云安办函〔2021〕18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通知》(保安办发〔2021〕7号)和市政府领导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力量
国务院安委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通报“云南省‘专班不专’、统筹不力”等问题,省安委办及时整改,抽调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人员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此项问题,按照保山市安委办的部署要求,我市迅速进行对照整改,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成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人员,进一步充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有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郑兴统 市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杨怀自 市工信局局长
杨永明 市住建局局长
赵定才 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局长
尹晓斌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春泽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昌位 市道路交通管理局局长
杨双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管理局,由杨双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组织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推进等工作。
(二)各专题、专项牵头单位人员
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王兴梅 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主任
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杨自杰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3.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
陶安斌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4.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
杨自杰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5. 粉尘涉爆等安全专项:
王大治 市应急管理局督查专员
6. 消防安全专项:
杨春泽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7.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
李兵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8. 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
李继毅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9. 城市建设安全专项:
聂根源 市住建局副局长
10. 工业方面安全专项:
李 蕖 市工信局副局长
11. 危险废物安全专项:
钏有达 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腾冲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督促各牵头单位按照《方案》抓好行业领域任务责任分解,并按计划时间节点推动落实;指导相关行业领域按照本行业领域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负责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查检查工作或明查暗访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督查检查、明查暗访、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约谈、督办、跟踪、量化考评等;完成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的其他事项。
2. 成员职责。加强沟通协作,牵头做好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综合协调工作;按照《方案》抓好本行业领域任务责任分解,并按计划时间节点推动落实;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督查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系统)推进落实情况收集汇总工作,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工作职责。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度;按时报送“两个清单”推进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参与审定行业领域“两个清单”数据;及时收集、掌握并报送本行业领域制度措施推进落实情况,统筹做好本行业领域信息汇总及报送工作,按时报送行业领域工作小结;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1+6”特别行动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有关部署安排,在各乡镇(街道)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1+6”特别行动(以下简称“1+6”特别行动),即:全面完成一批“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集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六个一”活动(提出一个隐患风险、组织一次研讨学习、推动一批问题整改、撰写一篇理论文章、实施一轮效果评估、形成一套制度机制)。通过扎实开展“1+6”特别行动,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引向深入,为“十四五”顺利开局、COP15顺利召开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附件:1. 腾冲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集中攻坚
“1+6”特别行动方案
2. 三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市级部门(单位)“挂图作
战”推进表
腾冲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
腾冲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集中攻坚“1+6”特别行动方案
根据国家、省和保山市有关工作要求和《腾冲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安排,为扎实推动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取得实效,决定在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集中攻坚阶段开展“1+6”特别行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按照国家和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激发内生动力”等要求,在建立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1+6”特别行动(即:全面完成一批“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集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六个一”活动),坚决整改身边的问题隐患,坚决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重特大事故,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活动引向深入。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具体范围
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含市公安交警大队)、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重点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能源办)、市林草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气象局、市防震减灾局、邮政管理腾冲分局)。
四、重点内容
(一)全面完成一批“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结合国家、省和保山市的部署要求,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重点目标任务,形成了《三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市级部门(单位)“挂图作战”推进表》(附件2),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并根据工作实际实时更新。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挂图作战”工作,明确重点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并逐一销号。
1. 细化明确任务(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市级各牵头单位(部门)要逐一对照梳理出的重点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规划时间进度,形成本单位(部门)的“挂图作战”推进表,制作挂图作战清单,确保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到岗到人。
2. 挂图逐一销号(完成时限:重点目标任务既定完成时限)。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挂图作战”推进表所列的重点目标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对目标任务已完成的标注绿色“完成”,逐一销号;对临近时间节点的标注黄色“即将到期”,重点推进;对超时未完成的标注红色“超时”,重点督促。对提示或督促后,依然存在工作不负责、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或始终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等问题的,对责任单位发出安全生产告诫警示。市级各牵头单位(部门)在定期报送工作落实情况时,应重点对照“挂图作战”推进表对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对于临近未完成和超时未完成的要重点说明。
(二)集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六个一”活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提升企业和广大员工主动安全意识、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抓手,是解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政热企冷”的有效路径。各乡镇(街道)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深刻吸取年初以来部分企业和行业领域员工安全意识淡薄、防范措施弱化导致发生的亡人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集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六个一”活动。
1. 提出一个隐患风险(完成时限:2021年6月20日前)。坚持问题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督促指导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开展一次“安全风险我来提、隐患问题全员找”活动,切实把每个生产线、作业区的员工都调动起来,说一说自己所在岗位的“安全心声”,做到每一名员工至少提出1条身边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并形成工作台账,制定防范措施。查找中,要避免出现“主要负责人只知晓、分管负责人只布置、安全管理员独自干、一线员工不知道”等情况,确保通过全员说安全生产、找隐患问题,提高员工的风险防控意识,切实把隐患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2. 组织一次研讨学习(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坚持学用结合,以企业为主体,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督促所监管行业领域的企业领导、管理层做一次问题剖析,认真对待每一名员工提出的“安全心声”,深入分析本企业为什么有的问题屡屡出现、为什么有的问题从未发现,特别是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上还存在哪些差距?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上还有哪些不到位?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还有那些不足?切实解决好企业安全生产与理论学习“两张皮”等问题。
3. 推动一批问题整改(完成时限:2021年7月20日前)。坚持动真碰硬,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为主体,汇总监管行业领域提出的问题隐患清单,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在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的基础上,推动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督办指导力度,通过集中研判各领域风险隐患和存在问题,对整改不到位、治理困难、属重大隐患的,敢于碰硬较真,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程序实施挂牌督办。
4. 撰写一篇理论文章(完成时限:2021年7月30日前)。坚持学深悟透,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重点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股室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安全管理员“五类重点学习对象”为主体,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紧扣“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主题,认真撰写一篇“安全发展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文章)。文章要突出各行业领域的特色亮点,做到主题鲜明、层次清晰,内容有理论、有数据、有事例,总体篇幅控制在2500字左右(不少于2000字)。市安委办将在统一汇总后,进行集中审稿,择优在“腾冲应急”微信公众号刊发。
5. 实施一轮效果评估(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坚持结果导向,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为主体,采取企业内部自评与行业监管部门督查评价相结合等方式,对“提出风险隐患、组织集中学习、推动问题整改”等活动情况进行效果评估,注重活动实效和成果经验积累。
6. 形成一套制度机制(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坚持完善机制,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为主体,将企业全员查找隐患、研判风险以及推动问题和措施“两个清单”落细落小落实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入脑、入心,真正将此次活动作为推进安全生产在企业每个角落生根发芽的契机,长期坚持下去。
五、活动要求
(一)注重活动实效性。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认真部署开展好“1+6”特别行动,组织好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的内部行动,同时,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转发到辖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督促指导有关企业组织实施“1+6”特别行动。“1+6”特别行动推进过程中,要注重抓好工作衔接,保证质量和实效性。
(二)及时报送工作情况。一是报送安全发展理论文章时限。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牵头单位、重点行业领域有关单位“五类重点学习对象”撰写的安全发展理论文章,由各有关单位统一汇总后,于7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原则上至少择优推荐3篇,多报不限);各乡镇(街道)“撰写一篇理论文章”至少择优推荐5篇,于7月30日前报送市安委办。二是典型案例和工作小结报送时限。各乡镇(街道)负责收集筛选报送本辖区内涉及部门、单位、企业开展“1+6”特别行动的优秀典型案例和特色做法,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报送本行业领域内优秀典型案例和特色做法。报送时间可在“1+6”特别行动期间,针对任意“子行动”的典型案例和特色做法随时报送,报送数量不设上限,原则上截止“1+6”特别行动结束时不少于3个。同时,在12月31日前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小结。
市安委办联系人:杨双明,联系电话:5131618。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突出辖区和行业领域特色,加强在各级媒体平台的宣传力度。市安委办将各地各单位开展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情况,作为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和亮点,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进行加扣分。特别是“1+6”特别行动将作为重点考评内容和督导检查重点事项,对隐患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或约谈,对发出提示、告知、告诫和通报约谈的单位将在安全生产年度考评中扣分。对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三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市级部门(单位)“挂图作战”推进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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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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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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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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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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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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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2019年再下降10%,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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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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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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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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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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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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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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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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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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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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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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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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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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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实现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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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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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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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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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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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实现省、市、乡镇(街道)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差异化监管和重点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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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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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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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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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规范合理、运行高效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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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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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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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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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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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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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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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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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过信息化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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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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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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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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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及省属驻腾企业、市属企业、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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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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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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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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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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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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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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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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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水利、电力、民爆等行业领域及规模以上企业完成标准化建设和自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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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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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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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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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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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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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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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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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安全预防技术服务实现在线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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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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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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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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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合格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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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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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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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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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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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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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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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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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涉及合成氨、电解(氯碱)、硝化、氯化、氟化、过氧化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及安全仪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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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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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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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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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区、集中控制区和生产作业区实施技术分离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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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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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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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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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完成腾冲边合区(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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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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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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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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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省安委办下达的关闭 座落后小矿山的目标任务,全市非煤矿山总数(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和基建矿山)减少到 座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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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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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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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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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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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生产矿山建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设计等别为四等的在用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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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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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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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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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生产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完善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所有在用和停用尾矿库建成在线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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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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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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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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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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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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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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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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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在全面摸排整治基础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并且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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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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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
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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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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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文物古建筑和古城古镇、城中村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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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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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
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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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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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三级联网”,各地消防工作充分融入基层网格管理体系,并嵌入综治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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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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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
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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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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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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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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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
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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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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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的老旧住宅小区有专业停车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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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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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
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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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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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完成40%高层建筑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示范创建工作;12月完成80%;2022年6月完成全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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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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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
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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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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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辖区40%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完成达标创建工作,2021年70%完成达标创建工作,2022年达标率实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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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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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
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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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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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各重点行业部门要推出一批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2021年,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各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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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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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
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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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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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所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部达到“一项一策”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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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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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
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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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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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要组织全市40%以上的重点人群开展一轮消防教育培训,其中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100%完成培训;2021年,全市70%以上的重点人群接受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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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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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救援
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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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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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农村“两站”建设运转和“两员”工作补贴等必要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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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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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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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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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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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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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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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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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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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座以上大客车和卧铺客车全部退出道路运输客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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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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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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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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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2020年排查底数,2021年前淘汰50%,2022年全部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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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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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体育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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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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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上级下达的公路危桥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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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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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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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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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2021年前完成50%,2022年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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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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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腾冲公路段、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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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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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率不低于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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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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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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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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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水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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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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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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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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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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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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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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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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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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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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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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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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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培训质量监管,贯彻落实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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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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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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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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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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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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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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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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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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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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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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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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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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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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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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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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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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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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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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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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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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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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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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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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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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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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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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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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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准入监督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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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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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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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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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情况,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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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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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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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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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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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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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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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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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小城市腾越街道为重点,开展城市安全现状调查与风险分析,编制安全风险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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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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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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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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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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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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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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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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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边合区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省级园区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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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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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应急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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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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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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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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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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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危险废物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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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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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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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保山市委办,腾冲边合区管委会
腾冲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