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719027-2/20240326-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依法行政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09:58: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非煤矿山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云安办〔2023〕 27号)和《保山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实施方案》(保应急发〔2022〕3号)文件要求,现将腾冲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非煤矿山监管范围公示如下:
附件:腾冲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监管范围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