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20-0424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项目资金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10:52: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腾冲市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腾冲市党委组织部,政府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你市上报的《腾冲市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经市级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评价
腾冲市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规划合理,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和资金使用切合实际,符合项目要求,实施方案可行。
二、项目批复具体情况
2020年申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0个,补助资金1000万元。项目决定采取“异地置业+抱团”发展方式实施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一)腾冲干部教育培训学院二号学员楼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腾冲市团田乡燕寺村、曼歧村,新华乡梅子坪村、龙洒村,蒲川乡曼朵村、坪山村、米果村,北海乡花园村、下村村,芒棒镇张家村、马场村、郑山村,马站乡兴龙村、朝云村,腾越镇岗峨村、朝阳村,共16个村。
2.建设内容
投资建设的腾冲干部教育培训学院二号学员楼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265㎡,预计总投资698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宿舍楼、左裙楼、右裙楼、餐厅,宿舍楼设单人间86间、标间38间、套房6间,共计住房130间等配套设施。
3.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981万元,其中:整合16个村集体项目16个(每个项目50万元,共计资金800万元),其他资金投入6181万元。
4.收益分配
自2020年7月1日起,原则按前三年不低于7%年利率获取收益,以后每3年增加0.5%,年利率上限为10%,具体收益双方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共同协商确定。如遇清算、拆迁情况时,享有50万元投资比例的建筑产权面积,具体产权面积待项目建成决算审计后,根据50万元占审定投资比例确定。
(二)清水乡集镇农贸市场项目
1.项目实施主体
清水乡驼峰村、大寨村、三家村、清水村。
2.建设内容
新建农贸市场1个,地面硬化3000㎡,建钢架房960㎡,搭建固定摊板180个,消防及生产两用水池1个,新建公厕1座,完善消防、供排水、照明等配套设施。
3.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整合4个村集体项目,每个项目50万元。
4.收益分配
项目正式投入运行期,每年每个摊位收取租金不低于1000元,预计每年收入不低于18万元,除了土地占用费和一些必要成本支出外,按照投资比例每年至少可获得3.5万元收益,具体收益根据经营状况、市场行情,结合每年中标价确定。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归驼峰、大寨、三家村、清水4个村共有,但不包括土地所有权。
三、工作要求
(一)腾冲市级组织、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责任明确、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县委组织部要把集体经济试点项目与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同考虑、同部署、同落实,把组织部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与财政部门的项目优势、资金优势相结合;项目建设中要充分融入党建元素,既要注重试点项目的硬件又要注重抓基层党建的软件,既要体现服务功能又要体现政治功能,实现“共融合,双推进”;要努力将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建设成为保山市基层党建和乡村振兴的典型样板和示范标杆,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积极发挥其放大政治效应、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多重功能。
(二)你市在收到项目批复后,应抓紧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前要按批复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0天。项目工程基础设施部分务必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工,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后,由乡镇向市级提出县级验收申请,市级于10日内对项目进行验收,市级验收结束后于1月20日前向保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工作总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项目建设任务,确需要调整的,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
(三)规范收集好各类痕迹材料。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依据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收集装订成册,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四)抓好工程质量管理。你市在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监管力度,强化项目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积极督促乡镇抓好质量控制,圆满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五)加强资金管理。你市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