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6-4-02_H/2018-0301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新华乡 |
公开目录 | 组织机构 | 发布日期 | 2019-09-02 11:3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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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根据《中共腾冲县委、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腾冲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腾发〔2011〕45号)和《腾冲县县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对<新华乡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腾机改发〔2011〕12号)精神,结合新华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职责
(一)党委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组织和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乡人大主席团、乡政府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乡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考核、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区直有关部门派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8、抓好本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
9、对必须由党委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二)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责
1、筹备和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2、检查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
3、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转交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检查督办、答复代表。
5、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6、组织代表对政府组成人员、政府部门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
7、密切联系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指导代表小组活动。
8、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9、任免个别政府组成人员,受理乡长、副乡长的辞职。
10、受理本级人民代表的辞职,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乡人民代表。
(三)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公共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新华乡党政机关内设4个股级综合性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文秘、信息员、档案管理;出纳、报账员、统计员;工会专干、青年干部、关工委干部、妇女干部;组织员、人事干部、人大专职秘书;纪检监察、宣传干事、武装干部,合计5名。
2、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项目管理、扶贫开发、防震减灾、危房改造、招商引资、企业管理、企业统计、企业技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卫生监管、市场监管等职责。
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安全生产、安全消防、食品药品监管、道路交通安全;企业管理、企业统计、企业技改服务;扶贫、招商引资、项目管理;防震减灾、危房改造,合计4名。
3、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民政、侨务、统战、民族宗教、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军烈属优抚、救灾救济、助残帮困、最低生活保障、敬老养老事业、公租房廉租房管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区文化体育和科普宣传、社区环境卫生、乡容村貌监管、社区财务监督管理、会计核算、分析以及会计档案管理、社区干部业务培训等职责。
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劳动力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监察;低保管理、企业退休管理、社会救济、婚姻登记;残联、侨联、老龄;统战、民族宗教、报账员,合计4名。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调查排除、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等职责。
设主任1名,不设副主任。综治专干,调解员,信访员,合计3名。
三、人员编制
新华乡行政编制25名,事业编制4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9名: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
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乡所属事业单位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腾冲县新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隶属于腾冲县新华乡的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8名,领导职数5名。
2、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做好农经、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畜禽疫病的防治、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利资源管理、水利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承担农村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负责农业机械管理,搞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和更新工作。
3、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农技推广6名;农经管理1名;水利管理2名;畜牧兽医4名,合计18名。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腾冲县新华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隶属于腾冲县新华乡的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编制2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2名),领导职数1名。
2、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及时准确地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整理、报送、按政策规定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优待证》、为育龄夫妇提供优生优育、“三查”服务、生殖健康保健、避孕节育措施等服务、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3、设主任1名,不设副主任。人口与计生管理1名,合计2名。
(三)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腾冲县新华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为隶属于腾冲县新华乡的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编制5名,领导职数2名。
2、主要职责: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党员干部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等宣传教育工作。
3、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文化广播电视管理1名;党校教育培训2名,合计5名。
(四)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村镇规划保护建设服务中心)
1、腾冲县新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为隶属于腾冲县新华乡的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编制4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3名,事业编制1名),领导职数2名。
2、主要职责: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新农村项目示范建设、村镇规划、乡容村貌、道路交通建设、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1名;道路交通1名,合计4名。
(五)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腾冲县新华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隶属于腾冲县新华乡的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
2、主要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做好参合人员自筹资金的收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的填写、发放工作,负责参合人员在县外住院的医药费、乡卫生院的医药费用审核及村级门诊医药费的审核、报销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和参合人员医药费用报销的公示工作,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补偿情况台帐,做好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等服务性工作。
3、设主任1名,不设副主任。新农合1名;敬老院1名,合计3名。
(六)林业服务中心
1、腾冲县新华乡林业服务中心,为隶属于腾冲县新华乡的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编制6名,领导职数2名。
2、主要职责:承办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林权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林业技术推广1名;森林病虫害防治1名;护林防火1名;林权管理1名,合计6名。
(七)财政所
1、腾冲县新华乡财政所,为隶属于腾冲县新华乡的全额拨款股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编制4名,领导职数2名。
2、主要职责:承担编制乡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3、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专项资金管理、会计1名;国有资产管理、出纳1名,合计4名。
五、附则
(一)中共腾冲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腾冲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腾冲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