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3-5/20240301-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09:26:56 |
文号 | 腾发改农经〔2024〕39号 | 浏览量 |
腾发改农经〔2024〕39号
荷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2024年保山市腾冲市荷花镇明朗社区太平村村民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荷政发〔2024〕13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保山市腾冲市荷花镇明朗社区太平村村民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二、项目法人:荷花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曩生强。
三、建设地点:荷花镇明朗社区。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六、建设规模及内容:硬化太平村自然村内道路2条,长440米,均宽5米,C30混凝土硬化路面2200平方米;安装站杆式路灯14盏,挂壁式太阳能路灯86盏。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云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50万元。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严禁新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