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3-5/20240717-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发布日期 | 2024-07-17 09:43:08 |
文号 | 腾发改投资〔2024〕263号 | 浏览量 |
蒲川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蒲川乡大曼别大寨自然村消防及亮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蒲政发〔2024〕47)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将项目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蒲川乡大曼别大寨自然村消防及亮化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7-530581-04-01-176140
三、项目法人:蒲川乡人民政府,法人代表:董毅烽
四、建设地点:蒲川乡大曼别村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容积100立方米蓄水池一个、安装DN125热镀锌管370米、DN80热镀锌管2060米、DN65热镀锌管1600米、配套DN100消防栓6套、室外消防柜16套。安装7米灯杆、100W太阳能板、80AH电池、60WLED光源太阳能路灯65盏、路灯间距30-50米。安装挑臂式路灯、100W太阳能板、80AH电池、60WLED光源太阳能路灯53盏、路灯间距30-50米。安装工程标志碑1块。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80万元。
八、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相关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待前期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工建设。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