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3-5/20240325-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项目监管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3-25 11:20: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要求,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常态化,坚持查处并重,持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现将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抽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7号),依照“对2023年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或核准的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开展检查”计划任务开展抽查工作。
二、抽查时间
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三、抽查比例
随机抽查不少于4个2023年度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随机抽取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和执法人员。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随机抽取全过程由系统进行记录并保存留证。
五、抽查内容
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文件、公告公示、招标采购文件、评标评审以及实践操作中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26个重点问题逐个进行对照检查。
六、抽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七、抽查结果运用
(一)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在本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腾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对在2024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对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接受检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依法作出处理。
(四)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抽查情况将梳理形成年度抽查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做好执法记录。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时,应当对抽查对象基本信息、抽查人员、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抽查人员要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人守法的自觉性。
(三)严格检查纪律。在执行抽查任务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