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3-5/20210721-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17:14:23 |
文号 | 腾发改投资〔2021〕351号 | 浏览量 |
腾发改投资〔2021〕351号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腾冲市腾越街道秀峰社区棚户区改(扩、翻)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请示》(腾住建发〔2021〕70号)收悉。根据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切实改善提高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完善城区设施建设,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意腾冲市腾越街道秀峰社区棚户区改(扩、翻)建项目调整建设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情况
(一)主要建设规模。改造腾越街道秀峰社区砚塘小区、黉学小区300户,改造总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院场硬化提升改造1200平方米,围墙拆除与修复360立方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内容包括房屋主体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两部分。其中主体改造内容为房屋防水处理,含房屋瓦面更换、整间房屋翻瓦拾漏或屋面防水处理、房屋加固、校正、更换椽子、木桁条、房屋外立面修缮,院场硬化提升改造,围墙拆除与修复;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内容为排水管网改造。
三、腾冲市腾越街道秀峰社区棚户区改(扩、翻)建项目投资估算调整情况。房屋主体改造工程建设增加投资369万元(包括防水处理增加投资182万元、房屋安全加固改造增加123万元、房屋外立面修缮增加投资40万元,院场硬化提质改造增加投资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用调整增加85万元。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为110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874万元,自筹230万元。
四、原腾发改投资〔2021〕148号文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建设单位按照批复内容,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在满足安全和使用需求基础上,降低造价,节约投资,严格控制建设规模。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实行招投标制。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项目招投标有关手续。
(三)严格按批复要求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