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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5-X/20231130-0001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北海镇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23-11-30 1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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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镇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做到事事抓落实,件件有回音。对重要案件和重大事件要立即报告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

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于领导作了重要批示的投诉举报,进行督查、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处置。收集汇总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向领导报告并通报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三、食品安全委员会受理的投诉案件,要根据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能,下发督查督办通知,由各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委员会办理结果。

四、各成员员单位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要依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部门职责,及时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事后将情况报告委员会办公室。

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办案小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也可以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指派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具体承办部门在查处过程中,应定期报告查处进展情况,查处完毕后应及时将查处结果报告委员会办公室,由委员会办公室整理后上报委员会主任及抄报相关单位。

六、委员会负责拟定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办法和大案要案组织协调处理办法;直接监管食品安全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拟定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快速反应机制。